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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基层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权责不匹配,增加了基层干部的负担。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不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通知建议深化治理改革,赋予基层权力下放,从而进一步减轻基层干部的负担。

乡镇街道承担着上级职能部门的大量行政管理事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处于关键地位。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责任被压缩到基层,配套的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有时并不同步。基层干部“看得见”但往往“控制不了”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切身问题。

要解决基层治理中的“权责不平等”问题,关键在于“分权与赋权”。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防止责任层层转移。另一方面,要推动资源、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人力、物力和财力向基层下放,努力解决“小马车”问题,为基层干部创造更加充分和高效的条件。

此外,针对基层干部反映的各级监督考核负担过重等问题,各地要坚持实效导向,不要滥用痕迹管理,不要简单地用数字和数量作为评判标准,为基层干部留有足够的空空间。

(作者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与社会事务部副教授)

人民日报(2020年8月17日,第10版)

标题:人民日报快评:以“放权赋能”破解“权责不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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