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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源头控制严密,防疫布局细致,境外输入的预防才能既有力又有温度
最近,最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六种定罪量刑行为,包括:拒绝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隔离, 扣留检查等措施,未如实填写健康申报卡,以及运输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等。 五部门发布的《意见》及时、有针对性,发出了严惩故意隐瞒的强烈信号,有利于编织秘密和对外防御的法治网络。
目前,我国许多省份已实现了现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双清理”,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然而,由国际流行病的迅速传播所造成的进口风险已经增加。3月13日,中国新输入病例数超过中国。严格防止境外疫情传入是“加强控制”的重中之重,也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此前,北京、郑州等地从国外传入的病例很多,导致大量密切接触者因隐瞒真相而被隔离。必须采取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防止输入性疫情。
根据此次发布的《意见》,海关对符合国境卫生检疫监管领域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应及时办理移交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控制肺炎过程中,要迅速查处和侦破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刑事案件立案的监督。做好执行衔接,加快案件侦查,强化检察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处罚平等,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为侥幸逃脱海关检疫的入境人员敲响警钟,震慑违法犯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为了防止疫情从国外传入,除了打击隐瞒症状和旅行外,还有许多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要做。例如,通过加强机场和其他港口的入境检疫,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滞留;加强对入境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疫情防控宣传;进行点对点闭环连接和转移,确保进入人员以标准化方式接受隔离观察;加强核酸检测和症状调查,及时发现确诊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改进医疗费用和集中隔离观察等治疗方法。只有源头控制严格,防疫布局细致,才能既有力又对温度敏感。
要想在新冠肺炎赢得抗击肺炎的最后一场全面胜利,就必须坚持联合防控,筑起一道依法防控的铁墙。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要巩固国境卫生检疫防线,坚决遏制传染病通过口岸传播,巩固和扩大全国疫情防控的有利局面和良好势头;同时,它在航班、海关和社区之间编织了一个无缝的预防和控制网络。只有各方加强协调,及时交流和共享信息,主动行动,才能防止入境人员离开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输入的风险。
人民日报(2020年3月23日05版)
标题: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筑牢国境卫生检疫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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