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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目前的a股股东相比,科技板块的减持规定覆盖面更广,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对亏损公司股东的要求更高,首次减持应确保运营的稳定性。
作者:孙金菊,新时期证券研究所所长兼首席中小研究员
核心观点:减少科技板块持股的规定出台。与a股相比,股东覆盖面更广,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对无利可图公司的股东要求更高;与国际形势相比,减持科技股的要求更为严格,美股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据估计,在第一年取消禁令的比例将在20%左右,减少禁令的压力很小。
与目前的a股股东相比,科技板块的减持规定覆盖面更广,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对亏损公司股东的要求更高,首次减持应确保运营的稳定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技术板块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学技术板块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了对科学技术板块上市公司股东出售和减持的限制。在原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减持规则》(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交易所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科技板块的减持规定,并规定《科技板块上市规则》未规定的内容以原《减持规则》为准。在限制性股东的覆盖面上,增加了核心技术人员的裁减要求;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加强。在按照《减持规则》披露减持方案的基础上,还需要披露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东无论盈利与否都受到不同的对待,在上市时没有盈利的股东被要求更严格地减持股份。此外,《科技板块上市规则》还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减持股份时明确公司的股权安排,以防止经营变得不稳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减持也需要保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解禁和减持科技股的要求主要是针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亏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如果公司上市时不盈利,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上市后3年内不得减持,首次发行前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第4年和第5年总股本的2%。如董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上市时未实现盈利,则在实现盈利前的上市后3年内不得减持,其在此期间的营业额也应符合本规定。此外,董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年转让比例在首次限售期结束后4年内不得超过首次限售前所持股份的25%,核心技术人员的减持比例可累计使用。此外,国科会已将核心技术人员纳入与董相同的监管要求,且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其他股东,目前解禁和减持科技股的要求与a股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一致。但是,首次公开发行前非公开股份转让后,科技板块固定收益股东和受让股东的锁定期和减持仍不明确,有必要等待上交所另行规定。科技板块加强了对亏损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减持要求,有利于创新型企业更加关注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
首次公开发行前,非公开转让和配售被作为减少股东持股的方式。目前,股东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解除禁令后。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原有减持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根据《科技板块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可以在解禁后,通过上市公司选择的保荐机构或证券公司,通过询价配售方式,将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转让的受让人要求锁定12个月。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比,非公开转让没有每90天1%和2%的限制,与协议转让相比,不要求单个转让对象不低于5%。在增加了非公开转让和配售的减持方式后,在首次公开发行前解禁后,科技董事会为股东选择了更多的减持方式,但也受到了受让方12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但是,根据《科学技术委员会上市规则》的正式草案,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转让和配售的具体转让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和后续转让,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固定股份)所涉及的减持需要另行规定。
与国际市场相比,科技股对股东锁定和减持的要求更严格,而美国股票对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科技股对控股股东的锁定期比美股和港股更为严格。科技董事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期为三年,超过5%的大股东持有美国股票的锁定期为一年,而香港创业板对控股股东的锁定期相对严格,为两年。在降价要求方面,科技股和美股的要求相对较高:科技股要求集中竞价降价每三个月不超过1%,大宗交易降价不超过2%;美股还要求每三个月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者四周内的平均交易量较大;港股对此没有特殊要求。在信息披露方面,科技股、美股和港股的要求相对较高,其中美股的要求最高。美国股票的主要股东和董事需要准备定期报表,并在减持前提前报告。在减持之前,他们必须公布公司的最新情况。如果总交易量超过5万美元或每三个月交易量超过5000股,管理层和董事需要向sec提交书面申请。科委需要披露降价的数量、来源、时间、价格范围和进度,以及主要负面事项和主要风险。港股创业板要求董事和高管披露所有交易,当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权益低于5%时,也要求详细披露。
科技板块的股东结构与创业板类似,据估计,科技板块第一年解禁的比例约为20%。目前,有72家企业被科技局接纳,其中最大股东平均占发行后预计总股本的39.06%,除最大股东外,其他上市前股东平均占发行后预计总股本的45.26%。2009年在创业板上市的36家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平均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1.13%,除第一大股东以外的其他IPO前股东平均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0.15%;2010年,117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行后平均占总股本的35.59%,首次公开发行前平均占总股本的45.23%。从发行后的预期股东结构来看,科技板块上市公司与2009年创业板推出后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上市公司有一定的相似性。科创董事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需要锁定三年。上市第一年后,董、和核心技术人员只能提25%的股份,上市前12个月增资扩股的亏损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和股东的锁定期也是3年。因此,解禁比例在上市公司首次推出科技板块后的第一年必须远远低于45.26%。以科技板块股份有限公司京丰名苑为例,预计公司将发行25%的新股。本次发行后,预计最大股东胡将持有26.89%的股份,本次发行前非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8.11%。除第一大股东外的初始股东中,上海精策锐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在公司发行后持有21.62%的股份,并承诺锁定三年;公司董事夏风持有公司发行后24.54%的股份,锁定期为一年,但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持有股份的25%;公司发行后,苏州奥银和珠海奥托分别持有公司1.22%和0.73%的股份,锁定期为一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一年后,实际被禁股份比例仅为8.09%,远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比例,即预期发行后的48.11%。借鉴2009年和2010年创业板的经验,2009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比例在2010年为24.10%,2010年上市公司的平均比例在2011年为17.65%。因此,我们预计在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一年后取消禁令的比例平均约为20%。
从创业板推出的经验来看,预计在解禁的第一年,减持科技股的压力不大。新股发行前股东减持将受到解禁规模和减持限制的影响。从解禁规模来看,2009年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占2010年解禁市值的24.10%,解禁市值为351亿元;2011年,2010年上市公司市值为17.65%,市值为683亿元。我们预计,在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年,解禁的比例将接近2010-2011年创业板的比例,约为20%。在裁员限制方面,2010-2011年科技板块的裁员要求比创业板更加严格,核心技术人员的裁员也包含在与董事会相同的要求中。当时,创业板只要求每90天集中竞价,大股东、特定股东和董事会的减持不得超过1%,对大宗交易的减持没有限制。2010年,创业板股东减持市值为15.7亿元,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为1.48%;2011年,创业板股东减持市值为99.15亿元,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为2.15%。与当时日均交易量超过50亿的创业板相比,2010-2011年减持的压力很小。在科技板块推出后的第一年,解禁比例预计将接近2010-2011年创业板的比例,约为20%。与此同时,2010-2011年,科技板块公司的减持要求比创业板更加严格。我们预计第一年减少禁令的压力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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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孙金钜:科创板减持有多严 减持压力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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