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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组织领导,中国证监会在总结投资者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投资者保护领导小组。
作者:曹中铭,著名金融博客和资深市场评论员
在上周五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组织领导,中国证监会在总结投资者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投资者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保险小组”)。中国证监会现有机构中,设立了保监局负责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工作,这次又成立了保险集团,引起了特别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保险集团在保监局设有办事处。保险集团负责人是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负责人是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严庆民。集团成员包括中国证监会相关业务部门和系统单位的负责人。易会满亲自担任保险集团负责人,这不仅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保护的重视,也表明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并不容易。
根据邓忠公司的数据,a股市场的投资者人数已达1.47亿,其中95%的投资者资产在50万元以下,即95%为中小散户。中小散户是a股市场中最弱势的群体,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也是最需要保护的群体。
目前,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已经建立。除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外,中国证监会早在2004年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首次在国务院层面系统构建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行使权和维权权的保险体系。2016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格性管理办法》,同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中国部分地区试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通知》。去年11月,全国各地都在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设。此外,对于上市公司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还引入了保荐人“预付款”机制。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坚决打击非法活动。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的监管记录,中国证监会2018年全年共作出310项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长38.39%,罚款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50人被禁止上市,同比增长13.64%。特别是罚款金额超过100亿元大关,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客观上解释了监管部门对违法和不可信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违法乱纪的“零容忍”不仅是为了保护市场,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当前a股市场存在两大问题,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由于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投资者保护已成为一个“大问题”。就制度建设而言,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刑法,客观地说,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都达不到“重罚”和“重罚”的程度。例如,经常被批评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上市公司只有60万元,个人只有30万元。与违规者从市场上窃取的巨额利润相比,30万元和60万元根本不值一提。另一个例子是市场操纵问题。受害者往往是中小投资者,经常出现国库增加收入、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的情况。这显然非常不公平。
就市场监管而言,缺失或缺失已成为常态。在过去的几年里,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经常利用高交割来大肆减持。这一现象仅在几年后才受到监管当局的关注,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监管。尽管这也是一种弥补投资者所受伤害的行为,但却是不可挽回的。
易会曼是保险集团的负责人,他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能取得多大的进步取决于很多方面。首先,证券法的修改能否尽快完成。证券法修改的一个亮点是违反规定的成本是否会大幅增加。如果证券法的修改能够尽快完成,违规成本能够大大增加,那么投资者保护背后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第二,与司法部门的合作能否进一步改善。在打击非法活动中,中国证监会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合作非常重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显然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最高法》应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司法解释,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依据。第三,监管当局本身的监管行为。曾有一段时间,监管当局表示,“必须对单个股票价格的表现进行严格调查”,但这只是一句口号。在a股市场,有相当多的股票发生了变化,但很少受到严格调查。事实上,个股股价变动是一种异常现象。操纵市场可能存在内幕信息泄露或违规行为,因此有必要进行严格调查。
我个人认为,易会满担任保险集团负责人后,中国证监会会更加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投资者保护工作也会有所改善。但总体而言,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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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曹中铭:易会满主席任组长 你对投资者保护有信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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