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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证监会近日就退市制度改革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业内人士注意到,这一改革意见强化了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的决策责任,意在使交易所在退市制度的实施中“发挥主导作用”。

退市制度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改革,其实施一直是一个难题。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是在总结2014年发布本意见以来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调整了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的内容,强调了证券交易所退市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了退市的执法力度。

中国证监会拟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或者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上市公司暂停和终止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实施细则。

“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监管的角度来看,一般是交易所优先履行主要责任,其次是证监会的干预。”中国阅读资本总经理孙建波表示,改革将使监管责任的归属更加明确。

中国证监会表示,在后续工作中,证券交易所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因重大违规行为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违规行为强制退市制度。

这次修订也清楚地表明,将对旧的和新的作出安排。孙建波表示,可以看出,交易所一线监管机构的责任将大大增强。然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未来实施。

中国证监会还表示,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符合退市财务指标的企业,如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和“僵尸企业”的退市执法,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

标题:退市制度再改革让交易所“唱好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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