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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向《人民日报》反映,辽宁本溪富民矿业有限公司2004年至2013年在本溪满族自治县购买了近90亩林地使用权进行采矿作业,实际上毁林毁林,滥砍珍贵树种,群众反映多次,引起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局的重视,并持续进行整改。但是,当地整改不到位,生态危害仍在继续。

你只有在调查之后才有权发言。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发现,当地的山脊被炸成了一个山谷,岩壁暴露出来;开采砂石、矿渣等露天堆放;个别建筑成了废墟;在废弃的矿井中,仍然有电箱、电线和电缆等...现场令人震惊,“整改效果”令人震惊。

更令人惊讶的是,2019年11月29日,本溪县政府发布了《调查处理公示》,明确表示“整改已按整改计划完成”,“目前已处理土地上的苗木生长良好”。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这种“宣传”能否抵挡得住当地人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局的审查?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组向地方政府移交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并要求整改,这意味着要压缩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后者必须对党、政府和人民采取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尽一切努力扭转生态灾难。其中,没有拖延和懈怠的余地。“说很重要,但做不重要。”严禁在整治中弄虚作假。谁要是想得不好,谁要是不认真对待环保整改,就必须接受党和政府纪律的严肃对待。

观点1+1:毁林采矿被督察,整改为何不到位?

青山和青山是金山银山。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力量,深刻认识到“治标不治本”是没有出路的。在这个问题上,本溪县林草局负责人的话很耐人寻味――砾石坡陡,土壤被多次覆盖,植被难以自然生长――证明破坏生态是“暂时的凉爽”,恢复生态是“两行眼泪”是非常现实的。如果我们从过去吸取教训,我们就可以避免重复同样的错误。没有以环境为代价的未来,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观点1+1:毁林采矿被督察,整改为何不到位?

环保整改不彻底,谈困难没有意义,工作不到位,没有理由推卸责任。塞罕坝沙漠可以变成绿洲,有志者事竟成。关键在于地方管理者是否有决心真正治理,采取具体行动,并且在达到整改目标之前永不放弃。

谁破坏谁就有责任。地方管理者应该严格监督破坏生态的企业的治理和投资。必要时,还应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使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恢复是专业性的,恢复周期长,恢复情况复杂。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由省、市、地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只有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机构的专业优势,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生态环境恢复,确保受损环境的有效恢复。

观点1+1:毁林采矿被督察,整改为何不到位?

小江的话:大家好,我是小江。国家大事,家庭大事,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每天都有新的事情。你评判,我评判,每个人评判,让百花齐放。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和正义,就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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