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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极端激进分子的恶行又增加了一桩——8月3日晚,一些极端分子在尖沙咀海港城降下五星红旗,将其抛入海中。当消息传出时,人们和上帝都义愤填膺。国旗神圣不可侵犯。极端分子践踏法律,挑战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破坏“一国两制”,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香港各界立即表示最强烈的愤慨和谴责,并呼吁香港警方尽快将罪犯绳之以法,以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安宁。

海外版望海楼:国旗神圣庄严不容侵犯

国旗是这个国家的象征性旗帜。《国旗法》第3条明确规定,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该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法》第19条还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焚烧、损毁、涂写、污损或者践踏五星红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须指出的是,《国旗法》也是《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区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写、玷污或践踏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和三年监禁。国旗是神圣的,必须得到爱护。我们爱护国旗,也就是保护国家的尊严;国旗是庄严的,不能被侮辱。任何侮辱国旗的行为都是非法和犯罪的,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海外版望海楼:国旗神圣庄严不容侵犯

过去两个月,香港的反对派和激进派制造了一系列暴力和非法事件,影响了香港的公共秩序,触及了“一国两制”的底线,挑战了中央政府的权威,破坏了内地与香港的关系,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感情。7月1日,在本应庆祝祖国香港回归22周年的节日,武装分子暴力袭击立法会大楼,肆意破坏立法会设施,涂抹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撕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7月21日,一些武装分子包围了香港的联络处大楼,污损了国徽,并辱骂了国家和民族。8月3日,激进分子公然侮辱国旗,甚至在旗杆上写下“香港独立”的字样。这是不能容忍的。绝不能容忍激进分子的非法犯罪行为。必须对他们进行认真调查,并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以便给香港带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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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兴奋的是,八月四日清晨,十多名爱国爱港的市民聚集在尖沙咀海港城同一地点,高唱国歌,再次升旗。路过的香港市民也停下来站着,注意国旗。8月4日上午,在香港尖沙咀天星码头的五个旗杆前,许多香港市民自发地聚集在一起,保护国旗,表达对国旗的尊重和对祖国的热爱。

(作者是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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