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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的进一步传递和创新活力的进一步释放,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注入了更加充沛的动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当前,科学技术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创新是大势所趋。

不久前,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目标很明确,就是要进一步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的扩大,全面提升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针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更加系统、清晰、可操作的措施。从赋予创新型领军人才更大的科研自主权,使其能够自主调整科研项目和技术路线,组建自己的科研团队,到有效下放职称评审权,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再到实施“里程碑”管理,取消项目实施期间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和备案管理程序...一系列务实的措施体现了减轻负担和赋予科研人员权力的诚意和决心。事实证明,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要求的科研管理体制在不断完善;随着“人的财产”的自主权进一步赋予科研人员,“重物轻人”的观念正在被大力扫除,这种观念长期以来阻碍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赋权减负,激发创新活力

“人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所有的创新都是由人创造的。”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类的创造性活动。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从事探索性和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活动,这在知识和人才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为此,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改革备受关注。近年来,一系列以改善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绩效、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为重点的政策相继出台,有效减轻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负担,增强了他们的获取感和成就感,赢得了科学家和科研人员的支持和欢迎。政策红利的进一步传递和创新活力的进一步释放,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注入了更加充沛的动力。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赋权减负,激发创新活力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有必要进一步落实改革措施,加大人事和岗位管理、科技成果资产管理、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以科研经费的使用为例,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手续繁琐、繁琐等。许多研究人员仍然担心人工费用的细节和用于自动驾驶研究的汽油费用发票,许多原本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仍然花在填写表格和做“会计”上。正如一位大学校长所说,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使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而不是“减速带”。进一步扩大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自主权,包括资金的使用,正是为了遵循科研活动、人才成长和成果转化的规律,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部门对大学和研究机构内部事务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我们不应让繁文缛节束缚研究人员的手脚,让没完没了的报告和审批消耗研究人员的精力,为研究人员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创造条件,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创新活力。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赋权减负,激发创新活力

从“管理”到“释放”,它不是自由放任,而是分权与强化监督的结合。在实践中,要突出创新导向、成果导向和绩效导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中长期绩效管理和评价,有效规范自主运作,确保自主能够得到有效利用。政策越重要、越优惠,花费就越大。如果我们不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确保科研一线落实自主政策,就能有效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鼓励更多的科技人才勇敢地进入科研“无人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赋权减负,激发创新活力

人民日报(2019年10月11日05版)

标题: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赋权减负,激发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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