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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谨完整的科学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明显的制度优势。只有坚持好巩固、好提高、好发展,才能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制度和执政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点、改进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了工作部署。这份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件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突出诚信创新、开拓进取, 突出系统集成性、协同性和高效性,体现强烈的问题导向性和鲜明的实践特色,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全会系统总结了中国民族制度和国家治理制度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旨在促进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增强制度自信,更好地发挥中国民族制度和国家治理制度的显著优势。长期保持和不断增强这些优势,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和连续性,而且要努力制定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决定》全面回答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和巩固什么,改进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它不仅明确了必须坚持的主要制度和原则,而且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体现了坚持诚信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认真落实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全会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等。这些重大安排是新时期在制度层面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发展,是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围绕这些方面,《决定》坚持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层级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与展望未来、坚持决心与改革创新、面向问题与面向目标的统一。在深化学习中贯彻全会精神,必须着眼于夯实基础、发扬优势、补不足、补薄弱环节,构建系统、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的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把它搞得更好;我们说,增强制度自信不是止步不前,而是要不断消除制度和机制的缺陷,使我们的制度成熟和持久。”将坚定的制度自信与不断的改革创新相统一,在坚持诚信的同时努力创新,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
标题:人民日报:在守正创新中坚定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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