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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非法黄金业务的监管,要有效分析和系统把握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互联网黄金市场的应用,防范潜在风险。互联网黄金平台有“自律”的责任,不能起到做市商控制黄金价格的作用;投资者也应该擦亮眼睛,理性谨慎地投资

近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报道称,央行金融市场部起草发布了《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互联网黄金业务设置了多条红线,包括互联网机构资质、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这是互联网黄金业务诞生以来的第一条监管规则。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生产国和消费国。互联网黄金业务自诞生以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私人金矿流动性差的问题,改善了中小黄金使用企业借金难、借金贵的现状。

然而,互联网黄金一直处于监管的边缘。黄金、白银等骗局在贵金属投资中屡见不鲜,尤其是披上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美丽外衣后,其范围更广、迷惑性更强、违法活动量更大。此外,除了少数大型互联网黄金平台外,许多中小平台尚未建立相关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制。投资者资金存入账户平台后,在缺乏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严格的外部监管机制的情况下,资金被挪用甚至被套现的可能性逐渐增加。

互联网黄金业务红线不可逾越

央行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是互联网黄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监管力量,负有“审计师”的责任。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许多红线表明了监管更加严格的趋势: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和交割等服务;不提供黄金产品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机构的黄金产品转让给其他机构实施二级或多级代理;同时,不允许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出售黄金产品。笔者认为,加强对非法黄金业务的监管,应有效分析和系统把握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互联网黄金市场的应用,防范潜在风险。

互联网黄金业务红线不可逾越

互联网黄金平台是互联网黄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自律”的责任。一方面,互联网黄金平台的门槛应该提高。根据有关要求,从事黄金业务的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有熟悉黄金业务的人员。目前,大多数互联网黄金平台的注册资本在8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必须尽快补充注册资本;另一方面,它应该符合p2p机构的要求。互联网黄金平台不得触及资金,不能再发挥做市商的作用来控制黄金价格,避免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在适当和及时的场合,投资信息应及时发布和披露,以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互联网黄金业务红线不可逾越

对投资者来说,他们绝不能成为“地雷”的受害者,因此他们应该积极监督该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价值投资的宗旨和理念,不能“忘记痛苦”,放弃“赌徒心态”,擦亮眼睛,理性谨慎地投资;在平台选择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应选择资质背景深厚、风险控制体系完善、交易量大、信誉好的互联网黄金平台;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互联网黄金平台在传输和使用方面尚未建立完整的个人隐私保护机制,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投资者遇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投诉。(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文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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