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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阴阳合同避税并不容易。两个自然人的操作可能是未知的和未被注意到的;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操作并不容易。你可以理解付款人应该如何结算。如何擦去书本留下的痕迹?

近日,崔永元在微博上接连炮轰电影《手机2》的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和演员范冰冰,打破了影视从业者的阴阳合同。

一瞬间,崔永元出人意料地变成了“朝阳人群”,这引起了人们对影视行业税收问题的关注。

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3日,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对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随着事件的发酵,战争已经从娱乐行业蔓延到资本市场,一大批上市公司放下了枪。截至昨日收盘,a股影视板块的顶级股票下跌如下??

简单地说,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就同一事项签订了两个金额不同的合同,一个是正常向监管部门申报纳税,另一个是双方约定的真实交易价格,双方都心照不宣,目的是避税。

阴阳合同不仅是影视圈的潜规则,也经常出现在房地产交易中。那么,崔永元的问题是真的吗?阴阳合同有多严重,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逃税吗?小巴采访了几位大人物,听取他们的意见。

康佳

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

《阴阳契约门》

我给中国人上了一堂普及税法的课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税法的相关规定,“阴阳合同”是一种不同于税收筹划和合理避税的违法行为。网上曝光的6000万元奖励属于演艺服务收入。如果我们把它当作一个“阴阳契约”,我们就可以逃避一个巨大的税收负担。从这开始,似乎可以安排以下理解点:

首先,由于人的弱点和税法知识的不足,纳税人有意或无意地违反税法,值得进一步关注。恐怕娱乐业是受打击最严重的领域,刘晓庆和毛阿明的逃税案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应该再次警告的是,电影和电视明星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在极小的可能性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高收入。他们需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影响力,特别注意依法纳税,抵制运气的诱惑。

其次,应该指出的是,在其他社会经济领域,如房地产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随着收入的普遍增加和纳税调整感的增强,各行各业的人都更容易受到逃税的诱惑。因此,“阴阳合同”的旁观者不能停止看热闹,值得纳税人思考他们是否遵守税法。

第三,行政部门在严格执法、尽职尽责的同时,也要从积极引导、生动宣传、服务纳税人的角度,引导这样一个舆论热点,使公众更加熟悉和尊重税法,使税务人员更加规范、自觉地依法管理和纳税。这也是社会进步和国民素质提高必须承认的一个基本方向。针对人性易受利益诱惑的特点,管理部门可以进一步推动相关讨论,扩大税法宣传,做好税收知识教育和善意提醒服务。

让范冰冰上热搜的阴阳合同 到底有多可怕

第四,应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提高纳税人意识。在大数据的支持下,各种收入来源的电子痕迹越来越多,未来所有的个人收入都将按照个人身份证号,即个人纳税号记录进行堆积。税务机关可以更快、更全面地了解纳税人的真实情况,偷税漏税的概率将大大提高。

纳税人应该自觉遵守税法的要求,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碰运气。这是对个人长远利益的保护,也是我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建立更加和谐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

*以上摘自康佳在《环球时报》上发表的文章,并有删节

常东岳

上海邦信阳钟健中汇

(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

阴阳合同将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对逃税的惩罚可以从欧洲和美国借鉴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阴阳合同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或者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

那么,阴阳合同有什么害处呢?

(1)从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和黑白合同是不诚实的行为,会影响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2从市场秩序的角度来看,此类合同会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建筑工程投标时,双方串通签订阴阳合同,排斥投标人;例如,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签订黑白合同,以干预市场价格;

(3)从税收管理的角度来看,签订此类合同往往是为了逃避政府税收和政府监管。税收流失和监管缺失实际上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大事:每个按规定纳税的公民都绝对不希望那些高收入群体逃税,即使他们的收入很高。

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每个公民都不希望这个国家缺乏可信度。做生意时,骗子手握大权,他们经常会遇到豆腐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它怎么能被打破呢?仍然需要下大决心建立一个信用体系,这样一旦这种行为发生,人们就可以直接进入不诚实的名单,而几乎不能动弹。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让那些因逃税而涉嫌犯罪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代价如此之高,以至于每个人都不想冒这样的风险。

在这方面,特别是在惩治偷税漏税方面,我们可以向欧美学习,而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的法律和制度还太软。

袁国辉

高级会计师

财经博客

这份材料不能证明一定有逃税

事实上,阴阳合同避税操作并不容易

事实上,什么是科普下的阴阳契约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最常见的一种可能是在涉及房屋交易时签订的阴阳合同。

签订阴阳契约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避税(实际上,逃避就是逃避,逃避就是逃避,合在一起就是逃避,所以把它描述为偷税更合适)。阴阳合同的操作方法是对同一个经济业务签订两个标准相同但金额不同的合同。金额较高的合同为“银”,用于执行;金额较低的合同为“杨”,可以公开,用于纳税申报。

首先,我不同意那些借此机会批评范冰冰女士挣得太多而进行道德批评的人。

大致看了崔永元先生的揭发材料,确实令人震惊,但仅仅断定范冰冰女士一定是签订了阴阳合同(或许是补充合同),她一定是偷税漏税,一切都需要更详细的证据来支持。例如,合同是范冰冰与雇主之间签订的,还是范冰冰的公司(包括工作室)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就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范冰冰亲自与管理层签订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了税后金额,则范冰冰不构成偷税(也没有必要偷税)。此时,雇主有义务代扣代缴税款。如果雇主没有这样做,逃税的是雇主,而不是范冰冰。对于范冰冰来说,这两份合同不能说是阴阳合同。

如果范冰冰的公司(包括工作室)与雇主签订合同,就涉及到两个问题:

首先,是否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资金都已经进入了银行的公户,如果部分资金最终进入范冰冰的私人家庭或范冰冰认可的其他私人家庭,这可能是有问题的。这是一种典型的未记录的收入,可能涉嫌逃避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二,资金进入公户后,是否及时纳税?如果范冰冰以对方未缴纳税款为由不开具发票,其收到的款项将长期流失,则怀疑其未能及时缴纳税款,不能说是偷税漏税。

事实上,通过阴阳合同避税并不容易。两个自然人的操作可能是未知的和未被注意到的;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操作并不容易。你可以理解付款人应该如何结算。如何擦去书本留下的痕迹?

标题:让范冰冰上热搜的阴阳合同 到底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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