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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标志着中国的民事法律进入法典化时代,人民的一切民事活动将由该法典调整。 《民法典》不仅融合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以前流传的美德,而且对现在乃至将来我国快速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立法应对。 法典与以前的民事单行法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创新,离婚冷静期的设定等一部分复印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 法典第1077条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希望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30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明书。 未申请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谚语说:“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但是,并不是说自由不受限制。 不加限制的自由会引起权利的滥用。 从实践上看,也有离婚时深思熟虑的人,但离婚也有一时吵架头脑发热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出发点是让当事人慎重考虑成熟后行使自己的离婚权利。 如果双方都考虑的话,相关的几个事项也可以达成协议,30天对双方来说不是必不可少的。 结婚自由并不意味着结婚是自由的,一旦做出选择就必须受到相应的束缚。 这种束缚是忠诚、包容、理性,也是谨慎、责任、成熟。 从法律上看,冷静期的设置不会妨碍结婚自由,也不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共犯”。 婚姻自由在民法中的意义自治大体上是婚姻家庭行业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 其中离婚自由最重要的形式是协商离婚,夫妻双方就有无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提交民政部门后,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除协议离婚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诉讼方法离婚 这个方法是首先在夫妇双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如何抚养等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单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评价是否允许离婚的制度。 离婚冷静期的设定只有协议离婚,不是诉讼离婚。 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关于家庭暴力等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也多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 在诉讼离婚中,受到暴力的一方可以以分居的方式生活,也可以在暴力发生后报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方式解决。 另外,另一方面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暴露于家庭暴力的一方如果证据充分,法院第一次作出判决的概率也会变高。 因此,离婚冷静期的设定只是为了一时冲动的离婚而开了“后悔药”,并不是给结婚的自由加上了“枷锁”。 原题:“【民法】离婚冷静期到底是什么?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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