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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塔城区在自治区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扶贫项目中启动了贫困人口“待遇后付费”制度。全区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村户籍患者免收住院押金,解决患者住院问题。

问题是押金太高,无法得到及时治疗,而且个别病人看不起这种疾病。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先付费后治疗”服务模式的“一站式”结算服务开通前,参保农村登记人口和贫困人口住院就医和退房时,医疗救助费用必须由本人先行支付,然后由相关部门凭医院开具的发票报销。在“一站式”结算服务开通后,农村登记的病人可以直接报销并在医院结算,而不必支付差事。

在我市妇幼保健院的病房里,齐巴尔吉市迭新区的牧民坤米拉正在细心地照顾他的妹妹。她的姐姐已经顺利住进了医院,受益于“一站式”结算政策,即先治疗后付费。

与此同时,塔城区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首次住院押金县级不得超过1000元,区级医院不得超过2000元的标准,并出现了各种住院天数限制。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已有2家区级医院、16家县级医院和69家乡镇卫生院,共有87家医疗机构,农村登记患者已实施了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雷娜·古力·胡尔迈)


编者:纪爱玲

标题:塔城市:住院免收押金政策惠及农村户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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