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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产能过剩解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强调产能淘汰任务不能放松。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防止制度性产能过剩是一项重要任务。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中国已削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淘汰落后煤炭产能8.1亿吨,淘汰和关停落后燃煤发电机组2000多万千瓦。这三项指标都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产能削减目标任务。
虽然在去产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首先,去产能任务整体完成,但进展不平衡,仍有少数地区和企业没有完成任务;第二,任务已经完成,但结构仍有待优化,结构性产能有待加强;第三,现有的消除产能过剩的任务已经完成,但应更多地关注如何防止新的产能过剩的形成和出现,并构建有效的防止产能过剩的制度和机制。我们既不能因为产能削减任务基本完成而放松,也不能因为经济增长好于预期而放松。
笔者认为,要建立有效的去产能制度和机制,必须在控制总产能的前提下,运用更多的市场化和法律手段对存量进行调整和优化。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注意积极使用需求法来降低生产能力。
一方面,需求侧的波动是影响产能过剩的重要因素。去产能需要密切关注需求方面的因素。以钢铁为例,预计2019年中国钢铁需求将达到8亿吨,同比下降2.4%。需求的下降将增加产能过剩的程度;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新增产能的控制。
另一方面,要重视新的需求,形成消化产能过剩的体制和机制。例如,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振兴的推进,农村地区对钢材的需求将明显增加。如果重振农村宅基地市场,吸引大量资金,将带来对钢铁产能的巨大需求,从而为产能削减开辟新的道路。
应该说,由于中国发展的不平衡,大量的这类需求没有释放出来,大量的睡眠市场没有得到有效的唤醒。这不仅是一个不足,也是解决产能过剩的有效途径。从这个角度来看,有效去产能和防止新的产能过剩的关键是形成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新格局,并在市场决策中以需求导向拓宽去产能的新路径。
标题:匡贤明:释放市场需求形成去产能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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