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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市场违规行为不断发生,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制度的缺陷,改革制度的不足,从而杜绝频繁的违规行为。
康美医药300亿元事件震惊了金融界和投资界,中国证监会已基本查清事实。康美制药披露的2016-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严重造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一是利用虚假银行文件虚增存款,二是伪造业务凭证虚列收入,三是将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公司股份。
事实上,不仅康美制药经历了巨大的财务问题,而且大股东也占用了资金。康德信的122亿元神秘失踪,乐视相关的数十亿元欠款使该公司的资金链陷入暂停上市的困境。所有这些都涉及实际控制人的道德问题,那么为什么大股东能够掩盖事实,侵犯上市公司的利益呢?
一个上市的上市公司,经纪公司继续保荐,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独立董事,理论上都有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面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违规行为,为什么所有系统和审计都很容易突破,成为一种展示?上市公司的治理发生了什么变化?
与康美制药一样,康美制药披露的2016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告存在严重虚假,但会计师事务所两年来一直出具无保留意见。原因是什么?舞弊的程度是否过高,这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所没有发现的,还是大股东的权威迫使其向利益屈服的,目前还不得而知,也无从知晓。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上市公司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而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在上市公司守信用。会计师事务所显然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服从大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很难开展业务,这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很难坚持正义或顺应潮流。
上市公司有自己的金融体系,但金融体系只是名义上的,大股东可以动用88亿元人民币进行股票交易,不用说一句话。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财务制度怎么样了?
该公司连续三年发生严重财务欺诈。公司的一些财务人员不可能不知道,相关高管也不可能不知道。然而,没有人真正阻止它。这88亿元被用于股票交易,没有一次或两次,没有人能阻止它。公司全体一致的现象依然存在,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绝对权威依然存在。
康美制药的大股东持有32.33%的股份,这是绝对控股。实际控制人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并且有或多或少与实际控制人相关的高管。公司的主要执行官可能是一个家族。如果他们是公司的创始人,他们在公司有很高的地位,他们的言行对公司有很大的影响。这导致了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主导的公司治理的缺陷。虽然它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但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并具有家族企业的特征。
垄断治理下的公司缺乏透明度,容易出现公司治理问题。实际控制人决定员工的晋升和待遇,也容易出现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问题。乐视和康德新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有类似的侵犯。
a股上市公司治理中最大的问题是它们处于主导地位,缺乏一种权力平衡。实际控制人可以支配公司,为所欲为,导致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件频发。因此,许多有识之士一直呼吁打破垄断,但收效甚微。垄断所叠加的证券法的最高处罚是60万元,这等于零,导致各种非法事件。即使在证券法修订后,与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相比,处罚仍然很轻,有人认为这还不足以有效遏制违法事件的发生。
从乐视到康美制药,我们都被告诫必须有效遏制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要么打破垄断,形成董事会的约束机制,要么修订后的证券法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没有人敢尝试法律,否则大股东将不断侵犯上市公司的利益。
标题:300亿元财务差错背后是大股东权力的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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