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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第一个案件于5月8日被宣布有利于原告之后,其余11个案件是最近宣布的。法院认定小说《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责令被告人周静(笔名“秦简”)停止在互联网上复制、传播和传播该作品,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60.4万元,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这起案件堪称近年来最大的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件。辩护人赢得了整个案件,这被业界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里程碑。事实上,这个结果来之不易。关注网络文学的人都知道,网络文学一直是抄袭和洗稿的高发地,维权非常困难。
首先,这个概念很难理解。仍然有很多人根本不认为网络剽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许多粉丝支持抄袭者,甚至在网上攻击和侮辱捍卫者。剽窃者的利益相关者也会利用机构的力量来保护剽窃者。
其次,很难保护权利。由于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如何判定侵权有待探索。本案维权行动始于2016年,正式诉讼已经进行了两年,各方都做出了很大努力。
另外,很难找到惩罚的效果。侵权者花费巨大的成本来捍卫他们的权利,并最终获得了大量的赔偿,但是剽窃者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和电影改编活动获得了更多的利润。相比之下,惩罚并不能威慑剽窃者,也不足以补偿侵权者。
由于维权困难,许多耸人听闻的网络文学版权纠纷终于烟消云散。当事人已经筋疲力尽,一些作者甚至停止写作。
独创性是文学生命力的源泉,而剽窃是文学发展的绊脚石。要杜绝剽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明确著作权侵权的认定规则,使认定不再繁琐;加大对抄袭者的惩罚力度,让抄袭者敬畏;网络平台承担了主要责任,增加了原始保护,这不仅有利于其长远发展,也有利于网络文学的发展。
近年来,人们对网络文学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网络文学已经越来越成为主流,网络作家也被作家协会、文艺协会等主流机构所接受。人们开始将网络文学视为文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改编等一系列商业运作日趋成熟。
为了规范网络文学的发展,顺应人们对版权保护的关注,近年来,中国多个部门组织的“王剑行动”加大了对网络抄袭、洗稿等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各种文学网站和自媒体平台也加强了对原创的保护,严格保护原创活动。现在,对于一个作者来说,获得这些网站和平台的“原始”标签并不容易,而且需要很长时间来测试。较大的网站和平台具有识别和复制手稿以及报告投诉的功能。
随着网络文学作者版权意识的增强,对原创版权保护的需求逐渐增加。近年来发生的许多剽窃纠纷往往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例如,小说《锦绣未央》就是2012年的作品。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后,引发了维权诉讼。
“一个美丽的女人,但一个小偷!”在这种情况下,看看作者后来的作品,它们不涉及剽窃,而且写得很好。希望所有的作者都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把“不抄袭”作为文学创作活动的第一条戒律,珍惜自己的声誉,像珍惜羽毛的鸟儿一样珍惜自己的名誉,认真发挥自己的才华,从而不辜负当代网络文学的巨大繁荣!
标题:人民快评:“不抄袭”应成为网络文学的第一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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