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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升级,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单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随着中美贸易争端的不断加剧和中国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无疑肩负着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任。
目前,中国有219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约占全国的10%,主要指标的增长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媒体预测,一个大规模的ipo集团已经形成。
《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单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这使得a股市场投资者担心大量新股上市是否会损害市场稳定。
事实上,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大量上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没有政府各部门的推动,经济开发区的ipo上市可能影响有限。因为在此之前,经济开发区主体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要么已经上市,要么正在排队等待上市,证券监管部门能够给予的支持,最多只能是为国家经济开发区主体开辟一条上市的绿色通道,实行即时申报、即时审查制度。 这只是减少了经济开发区主体申报和排除上市的等待时间,对ipo企业申报总量和审批数量的影响有限。
a股市场需要真正的高质量企业进入市场,中国经济振兴需要大量真正的优秀经济开发区建设主体,中国经济需要大量的科技型优秀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这时,国务院发布了《意见》,这是有远见和深远的。只有相关政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建设主体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才能使更多的经济开发区建设主体符合上市条件。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无所作为。要努力帮助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主体生存和发展。具体而言,要积极落实《意见》的要求,拓展利用外资的方式;要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的管理体制。与此同时,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在减负盈利的基础上,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诸多问题。利用好居住政策,努力营造更有利于经济开发区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
当然,我们不能做任何阻碍经济开发区生存和发展的事情。规范经济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频率,使经济开发区有更多的时间研究生产发展,而不是回应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在减负和赢利的基础上,必须停止一些主管部门的所谓赞助和各种摊派。放掉水去养鱼是必要的,而不是筋疲力尽地去钓鱼。对于经济开发区来说,“无为”是最好的支持。
其次,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主体必须诚实守信,努力工作,努力提升内部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使自身尽快符合上市条件。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主体不能以上市为目的,最终目标是借助上市融资更好地发展。这样的经济开发区建设主体前景光明,值得投资者投资。相反,上市被视为经济开发区建设主体的最终目标。如果上市的目的不单纯,ipo上市对其资金来说只是更方便。
最后,我们应该尽快推进登记制度的改革。在目前的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制度下,证券监管机构很难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他们所能做的可能是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主体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这就像为贫困地区的企业上市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一样,不容易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只有尽快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尽快实现登记制度,减少行政审批,让市场选择企业,才能积极支持经济开发区合格建设主体真正意义上的上市。
标题:莫开伟: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主体上市需多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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