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93字,读完约4分钟
对于资本市场的监管,上市公司原本是“生来平等”的。然而,随着监管的不断优化和分类监管的智慧,这种平等监管正在慢慢演变为“同等质量的公司”之间的平等,“不同质量的公司”将被归类为“369等”。换句话说,资本市场的“熊海子”将获得越来越多的监管关注,而“尖子生”有望获得更多的自由。笔者认为,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未来可能会形成一个基于质量评价的“查找链”;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投资者在下单购买之前最重要的问题可能是——“你是哪种公司?”
8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做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首要目标。面对上市公司数量的稳步增长,如何协调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的关系,提高监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对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提出了挑战。深圳证券交易所从多层次市场的实际出发,着眼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按照“两头抓中间”的思路,深入探索和推进分类监管,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准确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对于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来说,深交所的声明绝对不是突兀的。事实上,早在3个月前,即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时,他就表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持久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中的“尖子生”。
笔者注意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不仅口头上表扬了“尖子生”,实际上是“下放”。按照“两头抓,中间带”的思路,深交所积极支持继续规范经营的公司做强做大,加大对上市公司高质量信息披露和持续规范经营的支持力度:一是在定期报告审核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优质公司实施适当的豁免审计;二是进一步推进分类监管评估和信息披露评估结果的监管应用,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在并购“分业制度”和再融资持续监管反馈方面通过资本市场实施直接融资;三是继续深化行业监管,探索建立行业上市公司“朋友圈”。
换句话说,监管当局从资本市场再融资和并购的核心职能入手,减轻和加快“优秀学生”的负担;从产业资本的主要业务需求出发,我们将匹配和聚集“尖子生”。
对于监理部门来说,其最大的好处是在准确高效监理的同时节省了监理的力量。当然,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这种力量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了“熊海子”家旁边的“尖子生”身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它为高风险公司“对症下药”,将监管资源集中在分类监管认定的重点和高风险公司。一是推进全链监管,发挥“定期报告双审+专项监管质询+现场检查”的监管措施相结合的作用。第二,准确打击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纪律措施。第三,发挥监管合力,探索风险化解和处置。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熊海子”不仅是在资本市场的核心职能的配置和使用的后端,而且还将经常访问在家里。如果他们违反规则,他们将受到惩罚,甚至面临更多的监管措施。上述措施意味着违规成本大幅增加,违规风险与或有收入之间的价格比率将向风险方增加。
笔者认为,虽然上述分类监管措施看似“偏向尖子生,亏待熊海子”,但实际上反映了监管部门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良好意愿。毕竟,正如易董事长所说,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圆盘”,是经济发展势头的“转换器”,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是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对于大多数合规发展的上市公司来说,与其羡慕别人,不如做自己。
笔者也深切期望,在资本市场上,“熊海子”与“尖子生”之间的转化距离可能只有分类监管才能拉开。
标题:证券日报:分类监管划出“三六九等” 催生上市公司“质量仰视链”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12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