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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随着2017年上市公司业绩预测的公布,演出“变脸”剧开始紧张上演。一些上市公司在业绩预测被修订之前就进行了预增,之后就变成了数十亿甚至数十亿元的巨额亏损;一些上市公司因“意外”原因出现巨额存货减值,令投资者震惊;也有上市公司在风险预测方面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其业绩发生了很大变化。
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上市公司面临着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不可抗力事故时有发生。但是,并不排除一些公司和关联方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等违法情况的可能性。当一些上市公司披露其年度业绩时,操纵业绩通常是一个常规程序。他们进行重大交易或突然调整会计项目,从而将亏损转化为上限,避免持续亏损,暂停上市,甚至退出市场。
对于通过虚假信息披露操纵市场,为大股东减持创造机会的行为,监管部门应予以关注,并对相关公司和责任人予以重罚。对于那些屡骗投资者、不断挑战监管底线、以多种手段调整利润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不仅要重罚,还要严格查询,重点核实。对于确实存在重大问题且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应坚决退出市场。
对于a股而言,退市是一个难题。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始于2001年。截至目前,沪深两市仅有90多家退市公司,平均每年退市率约为0.35%。相比之下,成熟资本市场的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退市率低并不意味着a股上市公司质量高。大量的现实表明,a股市场仍然存在一些“僵尸公司”和“神仙鸟”,退市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
退市困难的原因有几个:一是上市成本高,空壳价值高,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有足够的动机将亏损变成“空壳”;第二,在一些地方,上市公司的数量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简单挂钩,他们为了自己的政治成就和经济发展,帮助公司“保护外壳”;第三,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和集体诉讼制度建设滞后,难以化解退市带来的社会风险。
一个治理良好的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有进有退的市场。它应该吸引大量高质量的公司涌入,坚决清理垃圾公司。目前,新股发行已经规范化,但退市制度尚未规范化。如果市场的新陈代谢功能跟不上,僵尸企业和问题企业就无法消除,a股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就会大大降低。因此,为了控制上市公司的混乱局面,我们不仅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还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
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在对NPC建议的回复中明确指出,下一步退市改革将分四步走。事实上,要完善退市制度,仍有许多教训需要吸取。例如,在完善退市标准时,考虑增加更多的财务指标来全面衡量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加大推进主动退市的力度,在上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请时间和程序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
此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推进退市制度的重要保障。同时,在退市过程中,有必要建立投资者保护渠道和补偿机制,从而在制度和实施中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更多的支持,退市制度才有更大的生命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孟非)
标题:上市公司乱象多 退市制度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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