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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中国“智力创造”的升级已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重新审视科技保险试点的得失,进一步激发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活力,是时代赋予保险业的历史使命。
核心技术是国家的重型武器。科技创新是关系国家整体发展的核心问题。金融业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有力推动者,涵盖融资、价值发现、风险分担等诸多方面。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在早期阶段面临着最高的不确定性风险和最高的“死亡率”,被称为“死亡之谷”。推动科技创新企业跨越“死亡之谷”,最终成长为“独角兽”,离不开资本的强力支持,也需要强大的保险来弥补。
保险的天职是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这已成为重要行业和企业发展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具有巨大潜力。一方面是资金支持,这是支持科技创新最常见的方式。近年来,保险基金通过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计划,积极参与新技术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提供保险服务。
科技保险试点始于2006年。原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许多地区出台了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和特殊激励政策。例如,广州为包括R&D重点设备保险在内的六种保险类型提供60%的保费补贴,为其他技术保险提供30%的保费补贴。
十年来,科技保险产品逐渐丰富,服务范围逐步扩大,涵盖了科技企业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贷款担保、R&D重点人员健康和事故等多个方面。服务模式逐步完善,从单一保险担保向全方位保险金融服务过渡,促进产、融、保有效融合。这对科技创新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但同时也遇到了停滞不前的尴尬。截至2016年底,技术保险保费收入为77.66亿元,仅占全国原保费收入的0.25%。
科技保险发展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科技企业的生态位、独特性和新颖性来看,保险机构很难按照传统企业的做法,按照“大数定律”来“衡量”风险。此外,科技企业的专业性对保险机构提出了更高的业务能力考验和复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其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同时,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难以度量,如何给保险定价一直是一个难题。从科技保险试点来看,专业科技保险机构缺乏。目前,只允许开办一家专业科技保险机构。一方面,科技保险专业机构的缺乏导致产品供给单一,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很难与科技部门或其他技术和金融专门机构的资源进行有效协调。
要提高保险业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应着力提高保险业科技创新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一是鼓励和支持科技保险专业机构发展,明确准入标准、业务范围和优惠政策。在政策方面,加大科技保险税收优惠和补贴力度,逐步推广使用第一套技术装备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让科技人员享受更广范围、更大比例的保险税收优惠。二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和“独家”产品研发,鼓励保险公司根据科技企业的风险特征和需求提供特殊保险产品,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能力。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可以增加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过程中的个人、财产、信用等各种风险进行更细致的分析,为产品研究提供依据。第三,加强保险与银行、风险投资、担保公司等的互动与合作。“众志成城”,共同开发相应的科技金融产品,构建多层次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标题:科技保险如何护航“国之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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