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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长期受到市场关注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颁布。一系列措施,如疏通渠道、降低杠杆、消除非标准、打破汇率等,面对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的混乱局面,为1000亿元的资产管理行业制定了规则。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底,不考虑交叉持股因素,总规模已达到1000亿元。
资产管理的本质是“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理财”,买卖双方应遵循“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市场规则。然而,在中国,当理财产品到期时,无论投资是亏损还是盈利,金融机构至少会保证投资者的本金,甚至是承诺的收益,把自筹资金的市场化理财变成“利润是你自己的,亏损是机构的”的刚性支付。
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刘典认为,从长远来看,投资者已经形成了一种自然的投资逻辑。为了保证支付,银行将潜在损失转化为其他金融资产,这实质上使得整个金融市场为刚性支付买单,这极大地影响了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资本成本。然后,通过金融市场传导到实体经济,导致企业融资成本高,实体经济利润不断压缩。这反过来又鼓励经济发展脱离现实。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监魏星表示,刚性赎回实际上是用金融机构的信用来担保资产管理产品,但这样做会使资产管理产品的定价机制失灵,只有打破刚性赎回,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成熟市场的表外理财业务不具备保本理念。在经理人勤勉尽责的前提下,投资风险由买方承担是一个普遍接受的概念。未来,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将不会出现保本的表外理财产品。”魏星说道。
资产管理业务在满足居民理财需求、提升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类似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监管套利活动频繁,部分产品嵌套多层,风险基础不明确。现金池模型包含流动性风险,刚性赎回很常见。监管不足的影子银行形成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宏观调控,加剧了风险的跨行业和跨市场传导。
因此,为资产管理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是这一新规的总体思路,这意味着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统一监管的时代已经到来。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高希表示,过去,一些机构会从不同的监管规则和制度中套利,在统一的监管规则下,不会出现监管套利,这将有助于市场参与者真正专注于提高投资研究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中国资产管理领域最全面、最系统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的发布确立了中国资产管理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将引导资产管理行业回归和系统防范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金融风险,也将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具体来说,一方面,在《指导意见》统一监管标准后,过去几年发展迅速、规避监管的渠道业务将成为历史,资产管理行业正式回归“受托理财”。起源;另一方面,《指导意见》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降低金融体系杠杆水平,增强金融机构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金融体系稳定性,为未来三年有效控制宏观杠杆比率奠定坚实基础。
自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相当多的投资者开始担心,在新规定出台后,他们投资的旧产品该怎么办,以及他们是否会因为不符合规定而“竹篮打水一场空”。
鉴于上述疑虑,实际上,新规定明确做出了安排:设立“新老产品”的过渡期将从征求意见稿中的2019年6月30日延长至正式指导意见中的2020年底。
此外,投资者在投资时应真正识别和管理理财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和损失负责。同时,投资机构也有更强的责任向投资者披露风险。
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资产管理行业的一些业务模式将面临调整,如类似的资金池业务和渠道业务将逐渐弱化。同时,短期金融产品将减少,长期净值产品将增加,这将引导居民的投资习惯,使投资者更加注重长期理性投资,而不是盲目追求短期投机和高回报。
标题:资管新规重在防风险 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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