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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网办责成北京网办就新浪微博未能履行审核用户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继续传播炒作错误、低俗色情、民族歧视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严重问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从市场逻辑来看,网络平台作为一个商业组织,通过提供各种信息媒体服务,依靠用户的数量和流量来获取利润,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信息时代,信息流日益成为一种资源,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这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更大程度地提高经济效益。

然而,一些在线平台追求利润第一,只有“流量为王”。在“眼球经济”和“点击经济”等狭隘价值观的引导下,他们继续传播和炒作一些低质量、违法违规的有害信息,如错误定位、低俗色情等,以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流量。更有甚者,一些网络平台“给钱就推”,不识别和审查被推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成为别有用心的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幕后推手。

人民日报论法:网络平台“利润至上”行不通

如果你想赚钱,你必须推低俗的内容吗?流动和质量真的是“你不能既吃蛋糕又吃它”吗?

事实上,商业逻辑和网络平台的公共性、道德性和法治性并不冲突。近年来,极为流行的在线答疑平台以互动答疑的形式呈现知识竞赛,将知识储备与个人收入联系起来,创造了一股“知识就是财富”的网络新风,参与者众多。

由此可见,弘扬正能量网络内容可以吸引用户,带来流量,也可以起到保护人心、滋养社会的积极作用。只要网络平台加强自身的内容建设,开发创新的传播形式,就能以质取胜。

网络空房间不是一个“法律之外的地方”。面对复杂的信息,网络平台作为社会的公共工具,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好网络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网络制度的规则,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监管,严肃追究网络平台的违法责任,使法律制度真正成为网络生态的清新剂。

《人民日报》(2018年1月31日,第19版)

标题:人民日报论法:网络平台“利润至上”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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