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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金股利而言,它是一种适合蓝筹股公司的分配方式,但不适合成长型公司,包括新经济公司。对于新经济公司来说,通过送股转换,不仅可以达到股权扩张的目的,而且投资者可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了“上市公司现金股利专题报告会”,首次组织上市公司就现金股利政策及其实施情况接受媒体和投资者的面对面提问。在这次特别吹风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表扬了中国神华(601088,诊断股)(港股01088),中国CRRC (601766,诊断股)(港股01766),福耀玻璃(600660,诊断股)(港股03606),SAIC (600104,诊断股)。三家公司已多年未派息,如诊断(Diagnostics)和金杯汽车(600609,Diagnostics),八家公司有派息条件,但不派息或少派息的,出具监管函;同时,我们邀请了联美控股(600167)、东安电力(600178)、澳柯玛(600336)、三元(600429)、阳泉煤业(600348)等连续3年符合法定分红条件但连续3年未分红的5家公司。
“上市公司现金股利专题报告会”的召开,表明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现金股利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本次现金分红专题报告会在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期间召开,对2017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此次现金分红特别吹风会的目的和动机值得肯定。
然而,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否过于关注现金分红的推广?尤其是进入2018年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过度关注现金股利是否合适仍有争议。毕竟,进入2018年后,管理层显然已经把重点放在了新经济上,并表达了对新经济的支持。
例如,新年伊始,在介绍2018年工作重点时,沪深两市的高官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要积极拥抱新经济,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型企业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副董事长表示,通过实施“新蓝筹行动”,将支持新一代英美烟草企业的成长,实现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蓝筹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表示,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特点和股权特点,我们将推进新股发行和上市条件的优化,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巨大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型企业上市,扩大创业板的包容性。
在最近召开的中国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表示,要以服务国家战略、构建现代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和方法,改革发行和上市制度,努力提高系统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兴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必要时通过授权解决系统束缚。
正是因为新经济的重要性和对新经济的支持,证监会甚至要求增加新经济企业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现金分红的回报方式应该淡化,现金分红应该并重。就现金股利而言,它是一种适合蓝筹股公司的分配方式,但不适合成长型公司,包括新经济公司。
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公司和成长型公司,原本创造的利润并不大,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要求这些公司以现金支付股息无异于杀鸡取卵。有些人可能会说,他们可以在支付股息后再融资,但这对中小投资者不公平。由于上市公司支付股息,大部分股息被大股东拿走。在再融资中,一些大股东甚至可能不参与,或者只参与少量。“股利+融资”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融资投资者向大股东支付股利,这对中小投资者是不公平的。
而且,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公司,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不仅是效率提高的过程,也是股权扩张的过程。通过股权转让,不仅可以达到股权扩张的目的,还可以让投资者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因此,对于新经济公司来说,送股转换是这些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方式,但它们不能削减开支,以现金支付股息。因此,在利润分配问题上,管理层也需要增加对新经济公司的包容性和适应性。至少对于这样的公司来说,有必要淡化现金分红的回报观,这也是一种回报。
标题:皮海洲:支持新经济 还需淡化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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