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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简易程序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简易程序应用作出过渡性安排,被市场参与者称为及时雨。笔者认为,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新政策应尽快在其他行业推广实施。
“小规模快速融资”制度由来已久。此前,小规模增资的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不超过净资产的10%。今年6月12日,一系列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规定正式出台,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加了“小笔快速融资”的优惠政策,并规定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达到特定目标。
然而,在创业板注册制度和新的“小快钱”制度出台之前,一些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或者已经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即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小快钱融资”,也只能遵循旧政策,而新的“小快钱融资”政策优惠难以享受;根据该通知,在公告日前(含公告日)已发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实施“小快速融资”新政,这意味着创业板所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都有权享受“新政”利益。
“小规模快速融资”遵循简单的程序。深交所对普通再融资的审核时限为2个月,深交所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小规模快速融资,并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证监会提交注册,真正体现了“快速融资”的内涵。
目前,由于疫情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畅通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增加产业投资是扭转经济发展下行态势的重要途径。创业板的“小额快速融资”可以使上市公司尽快再融资,有利于“稳定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
事实上,创业板注册制度设计的“小快钱”与原科技局再融资制度(征求意见稿)设计的“小快钱”完全一样,只是目前还没有引入科技局再融资制度,而创业板的“小快钱”已经领先。
最近,在第12届陆家嘴(600663)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出,要尽快引入科技板块再融资方式,推出小型快速再融资系统,笔者对此表示赞同。作为新版“小额快速融资”系统的支持者,科技局迟迟没有实施该系统,这无疑是一个遗憾。科技板块是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场,应该积极探索基本制度,先行一步。由于创业板可以实施“小额快速融资”制度,因此,科技板块应尽快打通相关环节,尽快实施。科技企业专注于推动科技创新和(002001,咨询股)转型,对快速融资的需求可能更为迫切。
当然,不仅创业板、科技板,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也有小规模快速融资的需求。现在的问题是,科技局和创业板相继实施了注册制度,享受到了注册制度的高效率和便捷性。对于仍实行审批制的主板和中小板来说,也有必要关注和理解如何照耀优惠政策的阳光。建议主板和中小板也可以根据创业板的“小快速融资”制度,明确“小快速融资”的定义。中国证监会可以建立简单的审批程序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流程,大大缩短审核时间,为上市公司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可以随便运用“小快速融资”制度。最起码,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引入“小规模快速融资”的便利制度,决不能让上市公司随意圈钱。建议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加强对上市公司融资必要性的审核,并在使用该系统进行融资时跟踪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只有有效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好的制度”才能真正产生“好的结果”。
标题:熊锦秋: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制度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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