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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轮共受理了90家科技板块企业的申请,发出了72条查询。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记者提问,企业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内容参差不齐,主要表现为五个“不足”:科技披露不充分、商业模式描述不清晰、企业风险披露不充分、语言表达不清晰、格式和内容不规范。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充分利用发行上市审计查询的监管模式,遵循“全面查询、突出重点、合理怀疑、压缩责任”的原则,对首轮查询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督促和说明,以提高科技板块试注册制度下的信息披露质量。
作为督促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环节,发行上市审计查询系统可以督促发行人针对申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和完善信息,并在查询过程中保持合理的怀疑,关注有矛盾的相关数据,要求申报公司进行解释并提供充分的依据,力争通过查询系统实现信息披露的充分、真实、准确。
笔者认为,在科技委试行注册制度的初期,质询制度对于解决政策法规不明确导致的举报麻烦和操作不畅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积极引导作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回复,第一轮调查平均每个公司提出40多个问题,涵盖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包括金融、法律和行业等不同层面,并评估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一致和可理解。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R&D团队的信息、核心技术的先进水平和接受企业的业务盈利模式,以确保其科技属性与科技板块的定位相吻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坚持审慎的询价态度,防范欺诈性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针对中介机构监管不严的情况进行访谈,严格履行“把关人”职责。
根据目前对第一轮质询的答复,受理企业可以对问题进行增删,形成独立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加强验证工作,及时回复和更新招股说明书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第一轮询价回复的基础上安排后续询价,并公开询价回复的内容。审查和质询阶段结束后,将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召开上海市科委会议、报证监会注册等后续环节,确保科委顺利启动。
与以往的审批制度不同,注册制下的审计质询监督模式强调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中的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的审慎核查责任。查询系统使申报过程不再是黑白分明,灵活的反馈机制有利于缓解上市企业的盲目“打包”,降低企业的配送成本和负担压力,减少企业在上市申报受理过程中冗长重复的时间消耗。
从信息披露质量来看,问答能更好地解决接受企业的潜在问题,还原真实本质。通过公开透明的审查和查询,督促申报企业真实、准确、充分地披露信息,避免“讲故事”、“投机概念”等投机行为,在澄清疑虑的同时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有效提高监督效率和信息披露质量,有利于充分保障投资者了解真实、完整信息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合理的投资判断。
从披露效率来看,灵活高效的查询系统大大缩短了反馈周期,能够及时纠正和规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认识不足、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精简和强化建议,进一步体现了资本市场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
笔者认为,信息披露制度作为科技局试行注册制度的核心和灵魂,充分发挥了审计查询的可追溯功能,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充分性,对保证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关键信息的知情权,引导投资者在完整真实的信息下做出独立合理的估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作者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标题:盘和林:问询式监管确保科创板信息披露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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