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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的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日发布的《关于依法加强ppp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出,ppp项目实施计划的审查应加强,只有在ppp项目通过实施计划审查后,才能进行社会资本的选择。公开招标应该是选择社会资本的主要方式。通知还要求消除隐藏的障碍,以确保平等待遇和公平竞争。
Ppp是公私伙伴关系的英文缩写,意思是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用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投资和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根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结果对社会资本给予考虑。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两个关键词:竞争模式和社会资本参与,即公私合作模式或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对ppp项目的逐步清理和监管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在具体的ppp项目实践中,银行和政府部门对盈利、运营和融资实力参差不齐的社会资本一直持谨慎态度。在一些地方,确实有各种情况排斥和限制社会资本参与公私伙伴关系项目。例如,涉及社会资本的项目很难得到土地,银行贷款也很困难;相应地,涉及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ppp项目很容易获得土地或银行融资。笔者也目睹了此类事件的发生,最终所谓的ppp项目被异化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合作模式。
推广ppp的目的是什么?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它更多的是解决融资问题,即政府进行融资的工具,避免金融约束下的额外负债。然而,ppp的核心意义不仅在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还在于通过社会资本的内在竞争机制、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和市场风险意识,引入社会资本,提高公共产品的运营能力和供给效率。不难看出,社会资本实际上是ppp实践的生命力。这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改革,旨在提高效率的原因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无论从ppp的基本概念、其生存的理论基础还是社会实践来看,我们都不能排斥或限制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这是ppp项目的内在需要。
当然,一个更大的背景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创造了一个“竞争中立”的环境,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以确保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将社会资本排斥和限制在公私伙伴关系项目中,与中国当前的政策环境背道而驰。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要求无疑是及时的整改,这不仅有利于ppp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中国宏观经济和商业环境的改善。
(作者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标题:盘和林:PPP项目不能异化对社会资本开放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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