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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罚的护航,市场参与者可以衡量利益的得失,资本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只会越来越多,违法犯罪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作者:杜,金融网站专栏作家
119亿元利润虚高,对董事长罚款90万元已经是最高处罚,表明资本市场的调整严重滞后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7月5日晚,康德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预告。由于虚增利润119亿元,以及违规担保、不如实披露募集情况等违法行为,康德鑫被罚款60万元,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郁忠被罚款90万元,终身不得进入证券市场。这些是现行证券法范围内的最高惩罚。
这种惩罚仍然是最高的惩罚,这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但它确实发生了!
作为一只曾经的白马股票,康德信的市值一度接近1000亿元。然而,据媒体报道,该账户上有150亿元现金,但却买不起15亿元的债券,这导致骨牌效应失控,爆发了大股东的资本占用。随后,中国证监会对严重的财务欺诈、虚假陈述、关联交易等严重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在,它已经下跌了125亿元,只剩下10%的市值。投资者损失惨重,引起了广泛的愤慨和不满。
金融欺诈有多严重?自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德信通过虚拟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通过虚拟采购、生产、R&D费用和产品运输费用虚增营业成本、R&D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德信虚增利润119亿元,其中15年累计虚增利润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16年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17年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47%;18年虚增利润总计24.77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在董事长的控制下,康德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601169),并将康德信及其三家子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五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德集团。实质上,是康德信向关联方康德信提供资金以及康德信非经营性占用康德信资金的行为,构成了康德信与康德信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康德信和康德信集团的行为令人发指。中国证监会认为,康德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涉及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作为康德信的实际控制人和时任董事长,郁忠董事长在康德信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占据核心地位。他直接组织、计划、领导和实施所涉及的非法行为,是最重要的决策者。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康德信相关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
这是一种特别严重的行为。中国证监会给出的最高处罚只有90万元。与119亿元相比,90万元虚增利润,这甚至不是一个零头。100多亿元资金无缘无故地消失了。90万元的罚款根本算不上什么。这样的惩罚已经是最高的惩罚,很难说是严厉的惩罚。有人认为证券法是豆腐渣法,它没有起到威慑作用,反而助长了金融欺诈和不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并不是不合理的。非法收入和罚款根本不是同一个数量级。
正因为证券法的处罚严重滞后,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反映出该法的修订严重滞后于时代。修改证券法迫在眉睫,时间不等人。但是,证券法的修改已经多年没有完成了。在依法治市的背景下,面对严重的犯罪,执法者无法突破证券法的限制来惩罚违法者,只能不断地挠痒痒和惩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调查和处理。因此,它们没有起到威慑作用。
科委实行注册制度。从相关信息来看,招股说明书和问答环节仍存在诸多问题,这表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并不惧怕法律和市场,他们真正依赖的是现行证券法的惩罚机制,无法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登记制度的核心是信息公开。如果现有的法律制度不能保证迅雷信息的质量,市场又怎么能给它定价呢?
康德新董事长严重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只有90万元,这向市场展示了一个事实。没有严厉惩罚的护航,市场参与者可以衡量利益的得失,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只会越来越多,违法犯罪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美国的登记制度只有在刑罚被废除、监狱被堆积、无处不在的集体诉讼机制被用于赔偿时才是纯粹的。
也可能是一个事实,来自其他山的石头可以攻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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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杜坤维:119亿元虚增利润罚款90万元能吓唬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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