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7字,读完约2分钟
2016年9月30日,面对快速上涨的房价,北京和天津推出了新的房地产市场政策,重点是贷款限制和购房限制。在过去的一年里,100多个城市加入了调控的行列,并发起了200多次调控措施。数据显示,监管的作用和效力开始显现。
首先,商品房销售增长率大幅下降。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7.9%,同比下降16.4个百分点,商品房增速回落至5.4%;商品房销售增长12.7%,同比下降24.8个百分点,商品房增长率降至9.9%。由于前一两年的需求激增(这是由杠杆率上升和房地产资金流入形成的),这一轮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购房投资。
第二,物价上涨全面放缓。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和季度环比增幅逐渐回落: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上涨,15个一、二线热点城市下半年经历了多次全面停市;就同比价格涨幅而言,一线城市连续14个月下跌,二线城市在连续11个月下跌后,11月份略有反弹,三线城市连续4个月下跌,11月份同比价格下跌的城市数量从9月份的3个增加到10月份的10个和11月份的11个。
第三,去库存化取得了积极成果。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中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3.8%,较2015年底4.5亿平方米的峰值下降33.4%,并已恢复到4年前的水平。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四线城市,库存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房地产市场的一些积极变化还只是初步的,变化的基础还不牢固。个别月份和指标仍不时重复。例如,新房价格是按月计算的。在15个城市连续两个月没有上涨后,2017年10月有3个城市上涨,11月有4个城市上涨;二线城市的新房价格同比也出现反弹。在这方面,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政策调控的效果有一个滞后期,但只要调控的原则坚定不移,当前物价变动的总趋势就不会逆转;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业内人士、公众甚至一些房地产投机者对未来房价走势和房地产市场有不同的预期。正是这种不同的预期导致了当前市场的一些重复。
市场的最新变化和趋势,以及业内和公众的观望态度,都表明这是加快房改步伐、建立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机遇期。在总结和评估地方调控效果的基础上,有关方面应加快改革步伐,将一些调控措施转化为长期制度化的具体条款,以巩固调控效果,稳定市场预期,最终使房地产市场稳定而深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潘?(
标题:潘?:楼市调控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14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