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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收体系”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环境保护税不是以空为基础的新税种,而是在“费改税”的原则下,以新的环境保护税取代原来的排污费。为了实现税费制度的平稳过渡,基于“税负转嫁”的原则,环保税和原排污费在计税基础和计税标准上进行了“横向转移”,只增加了一个减税优惠。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绿色税收改革政策,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组合拳”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6年7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从价税,全面清理收费资金,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发展绿色经济的决心。一年多来,资源税改革不仅释放了减税红利,引导了企业的绿色发展、转型升级,还节约了优质绿色税源,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6年7月1日起,中国在河北省进行了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采用的基本原则是转移税费,试点期间所有水资源税收将保留在当地。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水资源税费改革引导节约用水的调控功能日益明显,预期目标已经实现。从2017年12月1日起,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北京、天津、山西、山东等九个省市。

“绿色税制”引导生态文明建设

这些绿色税收改革措施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首先,推动中国加快建立健全绿色税收体系。通过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和资源税的改革,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成为“绿色税收”体系的主要税种,有助于加快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税收”体系。

第二,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通过资源环境税的“国家导向”,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促进绿色发展。从企业角度看,税费关系将进一步规范,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负担将普遍减轻,而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负担将加重,从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从地方政府角度看,地方政府将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监管。

“绿色税制”引导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有利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地方税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制”。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的改革,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均、地区差异大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度分权的原则,在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管理权力,税收向地方倾斜,有利于促进地方税制的完善。

“绿色税制”引导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税立法成功后,资源税立法将加快,这是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以良好的税收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值得积极探索的。

(作者:李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所研究员)

标题:“绿色税制”引导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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