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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络,医疗保险覆盖面接近全覆盖,养老保险覆盖面超过90%。对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惊人的奇迹。然而,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这不仅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也带来了发展不平衡和不足的问题。尽管许多雇主为他们的雇员办理养老保险。然而,由于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区域性障碍,员工很难享受到社会保障福利。当农民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他们不能再续保,只能在工作的地方退休。在这方面,一些农民工别无选择,只能放弃他们的保险,拿回他们个人账户里的钱,他们单位缴纳的保险费被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没收”。对于未缴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年龄或变更工作地点的被保险人,多年养老保险可以是零存整取的银行存款(只收回个人缴费)。养老保险制度是一座监狱,它影响着千千成千上万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虽然目前各地已经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大多数地方只实行省级预算和调节基金制度,养老保险基本上停留在县(市)级统筹阶段,并不真正属于省级。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养老基金的收支差距越来越大。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劳动力分配的差异,不同省份之间也存在着鲜明的对比。全国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些省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余额逐年增加,而一些省份的基本养老金规模却在迅速萎缩。数据显示,陕西、青海、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的养老保险不能满足需求。2015年,积累养老金余额最高的广东省是积累养老金余额最低的黑龙江省的近70倍。中央政府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对于打破社会保障壁垒,解决养老保险发展不足和不平衡的矛盾,改变部分地区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尴尬局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如果养老保险由中央调节转向国家统筹,被保险人的养老权利最终将实现全国漫游,这是值得期待的。
基本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协调,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投资,被保险人如何跨地区支付和退休,地区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政策如何联系,养老金余额高的地区是否愿意帮助养老金赤字的空地区,以及如何确保不同地区的利益。这些是我国养老保险统筹规划的重点和难点。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差异很大,养老保险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也不同。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参加不同领域的保险,并享有不同的退休福利。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办理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时,不仅可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转移部分单位缴费。个人账户转移不难,但单位缴费往往纳入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如何确定单位转移支付的比例是一个现实问题。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低,不仅会给被保险人的利益造成损失,还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但是,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高或全部转出,养老保险转出地就不愿意。因为这笔钱已经包括在统筹基金里了。很明显,把已经在转移地被吃掉的钱“吐出来”并不容易,这将不可避免地触及转移地的既得利益。
养老保险由中央政府向全国转移时,要表现出诚意,体现责任感。中央政府也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周密的制度安排,并制定配套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根除地方山头主义。当然,为了真正提高国家养老保险总体规划的政策效率,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顶层制度设计之外,地方政府尤其有必要彰显其责任。
从长远来看,我们应该打破户籍壁垒,把每个人都纳入权利保护的视野。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就必须在社会保障政策上下一盘棋。
标题:叶祝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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