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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管理部门拉梯子的工人死了,所以不要侮辱执法部门!

背景:1月23日,当郑州航空公司空港区城管人员当场停止安装广告牌时,他们收回了安装人员的梯子,然后一名工作人员用安全绳下楼,但不幸从三楼掉了下来。目前,涉案城管人员因涉嫌失职已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法设置广告牌的平面广告店负责人刘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也被拘留。

《华商日报》发表了石的意见:涉案城管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越权执法,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一般来说,行政执法不应滥用自由裁量权,应热情和人道,并应尊重必要的权利,违反者。另一方面,虽然执法人员在拿走梯子时没有故意伤害工人,但他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拿走梯子等于将工人置于孤立无助的危险境地。如果角落里没有梯子抽水,工人就不太可能放弃梯子,沿着绳子下楼。虽然死去的工人不必沿着绳索下楼,但拿走梯子是加剧或助长这种危险行为的主要原因。死者的雇主,即印刷和广告店的老板,因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而被拘留。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印刷广告店不具备相关资质,工人不具备资质,操作过程严重违法的,相关责任人可能对工人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执法部门必须以此为戒,在执法过程中正确使用权力,尊重执法对象的必要权利,不要生硬地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有关部门不应该保持沉默,自言自语。相反,他们应该明确各方的责任,公开透明地处理此事,并回应公众的合理怀疑,以避免对执法和公众信任造成二次伤害。

城管撤梯工人坠亡,别污名执法了!

小江想:安装工人还在楼上,城管人员已经把梯子移走了。这是什么样的执法,是什么样的心理?停止非法安装广告牌无非是阻止工人工作,并进一步拆除他们。最多只是对有关单位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绝不会包括在黑暗中撤梯,让楼上的工人“滚出台湾”。只要几个参与其中的城市管理者的精神状态正常,就不可能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做这种事情时很难不去想坏事。即使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至少在从城市管理中撤出梯子和工人不得不使用绳索下楼死亡之间有事实上的联系。一名工人死亡,另一名工人在报告火警和消防队员到达后返回地面。价格真的很高...人性中应该有基本的是非、善良和同情心。如果有些人缺乏上述素质,仍然有权执法,其危险是不言而喻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人员的招聘和选拔可能缺乏道德评价,难以掩盖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缺陷,甚至可能包括上级管理人员的不当指示。就个案而言,涉及的城管应根据其危险行为和不良后果进行处罚,包括司法层面和民事赔偿层面。站在城市管理的高度,管理者和执法者必须致力于确保城市运行的法治、和谐和秩序。城市管理成了坏消息的“富矿”,管理者必须“照照镜子,穿好衣服,洗个澡,治好病。”

城管撤梯工人坠亡,别污名执法了!

小江的话:大家好,我是小江。国家大事,家庭大事,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每天都有新的事情。你评判,我评判,每个人评判,让百花齐放。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和正义,就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标题:城管撤梯工人坠亡,别污名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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