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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些代表呼吁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业更加重视和支持保险专业教育,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记者认为,保险消费者教育和保险职业教育一样紧迫。如何提高国民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不仅是一个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保险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保险作为一种基本的风险管理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2014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现代保险服务业将基本建成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产业,努力实现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13次提到“保险”这个关键词,这表明保险业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地位。
保险公司需要成熟的保险消费者。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指标来衡量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中国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居民的保险消费意识和知识水平仍然相当薄弱,这将严重阻碍保险消费意识向保险消费行为的转变,抑制巨大保险市场的有效启动,阻碍潜在保险需求的有效释放,从而深刻影响保险深度和密度的提升。
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成熟的保险消费者。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误导销售、索赔难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而投保人对保险知识的缺乏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如保险公司拒绝为部分不清楚保险合同关键条款的被保险人投保。人们对保险业认识的偏差不仅影响了保险业的形象,也进一步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成熟的保险市场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经营者、成熟的保险监管者,还需要成熟的保险消费者。
同时,加强保险教育也是公众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风险更加复杂多变,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熟悉和运用越来越迫切。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传统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不熟悉保险的功能,不了解保险的运行机制,不善于利用保险转移和分散生活中的各种风险。这不仅限制了保险的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也不利于人们自身生活质量的提高。
近年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保险教育和宣传,开展了一系列公众保险教育和宣传活动。但是,总体而言,我国保险消费者的教育还比较薄弱,不能满足公众对保险知识的需求,也不能适应保险改革和转型发展的新形势。
据记者了解,除了拓展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宣传阵地、搭建保险消费者教育平台等日常工作之外,规范和支持保险代理人等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对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和知识水平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以有效减少被保险人因不了解保险知识而在索赔时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还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消费者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建立保险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以更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标题:易永英:与专业教育一样急迫的还有保险消费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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