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0字,读完约2分钟
村庄看村庄,家庭看家庭,农民看树枝。近年来,个别村支书和村主任已成为“小官员和大贪婪”的主角。一旦这些人遇到问题,他们往往会检查一根绳子,然后挖一个窝。
在涉农扶贫资金领域,“斤”的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用、挥霍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许多村干部觉得农村不是怕收钱,而是怕寄钱。在一些地方,各级扶贫资金的总和甚至大于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使用和管理这笔钱关系到扶贫的实际效果。事实上,惠农政策的实施主要依靠涉农职能部门和乡镇基层组织,形成决策、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其中,涉农部门和乡镇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涉农扶贫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这与这种工作模式不无关系。
改变现状需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要共同着力整顿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即严惩、惩罚、预防并举,着力解决“上看不见、下不到、管不到、管不到”的问题,确保涉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公款归公众所有,一分钱不能乱花;公共权利属于人民,任何东西都不能私下使用。检察机关调查的案件告诉人们,涉农扶贫资金是不可动的高压电线。
预防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加强预防,防患于未然。为此,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防涉农犯罪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切身利益,防止干部走上邪路。同时,检察机关要及时了解农民的需求和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和完善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确保扶贫支农的每一分钱都用在贫困户身上。(余忠谷)
编者:刘琼
标题:公款姓公 公权为民
地址:http://www.hhhtmd.com/hqzx/5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