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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NPC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刘镇伟在会上说,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列入NPC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修改工作已经开始。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实施,为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刘镇伟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2.7亿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种新型商业实体大量涌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速度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的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是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决定,将其转化为法律规范,使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已经启动

据刘镇伟介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有关文件提出,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将长期不变,并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担保权。农民可以在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作社中入股。也可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民包销权和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土地经营权也可以抵押和融资;农民不能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前提定居城市;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我们还应确保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刘镇伟说,中央提出的这些要求是下一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要考虑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已经启动

刘镇伟还表示,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和财产权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的主要目的。稳定农村土地关系,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力,都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和财产权。他指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市场行为,不能靠绩效考核来推动,规模经营也不能太大。

“我们必须适应当地条件,知道鞋子有多大,规模有多大,企业实体知道外人无法取代它们。”刘镇伟说。(李林)

(编辑:刘)

标题: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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