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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效保障法律供给和不断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的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运作将更加规范,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将进一步发挥。
财务委员会1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这是财务委员会4月份第二次强调打击欺诈和欺诈行为,传达了严惩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强烈信号。
“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近年来,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混乱进行了严格、全面的监管,行政处罚的数量和金额达到新高。然而,从最近几起上市公司误导性陈述的案例来看,仍然有必要对资本市场的混乱进行严厉打击。业内人士认为,应从增加法治供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等方面构建投资者保护新模式。
首先,增加法治的供给。新证券法全面加大了对非法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认定资金“老鼠仓”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操纵的定义。与此同时,刑法修订和期货立法有序推进,进一步改善了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法律环境。
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市场环境。一方面,在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优胜劣汰、进退有据的资本市场生态加快。另一方面,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迫使中介机构加强自律,促进行业文化建设,这有利于营造一个干净、积极的市场环境。
同时,在实施注册制度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引导上市公司诚信经营。目前,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已经提上日程。可以预见,在“默示参与、明示撤回”的诉讼机制下,上述制度的实施将会给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带来根本性的变化,虚假陈述的行为人可能面临“全民索赔”。
在有效保障法律供给和不断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的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运作将更加规范,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将进一步发挥。
标题:中国证券报:重拳治乱象 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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