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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总体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着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富有弹性的资本市场,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和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坚持创业板等板块错位发展,明确各自定位,形成特色,推动形成不同侧重点、互补性的适度竞争格局。
应当指出,这次创业板改革是近期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延续。2019年,科技板块开盘,注册制度试点,信息披露制度更加严格,没有硬性利润指标限制,新股发行价格突破23倍市盈率,形成市场化询价机制。一系列改革经受住了市场的“初步考验”。今年3月,历时五年的《证券法》修订终于正式落地,注册制度全面实施、违法成本大幅上升、投资者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等亮点频频出现。然而,在市场的殷切期望和诉求下,创业板和试点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这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增强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
这项改革极其紧迫。一个法治、市场化的资本市场能够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为实体经济和投资者服务。资本市场作为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一直备受期待。
最近,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2020年第三期《经济研究》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再论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及政策含义》,分析了近十年来中国金融资产结构的最新变化,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其中,他指出,金融资产结构的特点是银行贷款比重大幅上升,直接融资比重下降,宏观杠杆率快速上升。具体而言,2018年底,包括股票和债券在内的证券资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35.5%,比2007年底下降了31.4个百分点。特别指出债券融资属于直接融资,但我国债券持有的主体是银行。如果扣除一些债券融资(银行控股),直接融资的比例将进一步下降。
这种结构性变化显然值得密切关注。金融体系的结构优化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相互影响。随着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一个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和包容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迫在眉睫,资本市场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才能减少对银行债务融资的过度依赖,从而达到在稳定杠杆率的同时保持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的目的。
发展直接融资和扩大资本市场有赖于改革开放。
其中,深化改革包括完善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和制度体系,加快实施登记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完善专门的金融法庭,不断提高监管的独立性和质量,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发展多层次的股权融资市场,支持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鼓励创新发展。
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需要有序、稳步地放宽各种限制,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近几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放松并逐步取消外资对境内金融机构持股比例的限制,大幅扩大金融开放。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看到中国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渠道投资和金融需求以及企业融资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同时进一步推动改革。
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和复杂,就越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率的更好转化和融合,善于利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和挑战。这是当前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目前,中国经济已经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亟待解决,金融业肩负重任。建立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资本市场。我们真诚希望改革的声音转化为发展的现实,这将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推动力。
标题:在改革开放中壮大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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