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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69岁的侯某在四川雅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在此之前,他故意隐瞒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多次外出。他与100多人和30多名医务人员有过密切接触。
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侯的行为不仅使人愤慨,也使人深感恐惧。“纸上没有火。”面对疫情,如果刻意隐藏行动轨迹,无异于“搬柴救火”,害人害己。
最近,西宁、青海、玉林、广西、徐州、江苏、汕头、广东、潍坊、山东等地报告了许多不自我隔离、不与他人密切接触而隐瞒行动轨迹的案件。由此可见,侯的行为并非个案。故意隐瞒疫情并不像撒谎那么简单,而是已经严重威胁到他人的健康和公共安全,甚至使疫情的防控更加困难,甚至影响到全局。
撒谎和隐瞒,肆意活动,严重后果不堪设想。他患有新型冠状病毒,不仅患有这种病毒,还将许多密切接触者置于危险之中。隐瞒疫情不仅是对生命和健康的玩笑,也是法律的严厉惩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或疑似有病毒感染症状,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雅安的官方报告明确表示,经过调查,侯已经受到了专门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受到了严惩。
面对流行病,没有任何侥幸的余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的最有效措施。只有如实报告,才能得到及时的隔离和治疗,让亲友甚至更多的人做必要的保护,并使管理部门充分掌握疫情和预警信息,从而便于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的整体部署。这样,既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大局,又对自己和亲友负责。
一个接一个的瞒报事件不断给我们敲响警钟,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不能有丝毫松懈。抗疫和反战是一场人民战争。在全国一盘棋的背景下,每个人都有必要积极合作,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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