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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年。银监会将继续按照既定安排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硬仗,严格遵守无系统性风险底线。1月1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宏在国务院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防范金融风险发表了上述讲话。
防范重大风险是2019年三大战役的第一场,尤其是防范金融风险。在这方面,中国保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坚决治理市场混乱,妥善处理关键风险,平衡稳定增长与(港股0001)风险防范的关系,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如及时处置宝商银行、恒丰银行、金州银行(港股00416)三家高风险机构,避免了风险扩散。在银行信贷风险防控方面,着力暴露和处置不良贷款。2019年处置不良贷款约2万亿元,商业银行所有逾期超过90天的贷款均纳入不良资产管理。坚决处理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完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约1.92万个债权人委员会,实施1.4万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减少负债、提高效益。此外,高风险影子银行的解散仍在继续,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的风险继续趋同。在过去的三年里,影子银行的规模比历史最高点下降了16万亿元。有效管理点对点贷款风险。截至2019年底,全国实际运营的网上贷款机构有248家,比年初下降了76%。机构数量、贷款余额和参与者数量连续18个月下降,等等。
但是,必须看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风险突出的形势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并不容易,但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仍有差距。随着供应方改革的深化和不可预测的国际形势,新的金融风险将继续出现。尤其是目前,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频繁出现、影子银行风险的逐步暴露、金融违规等市场混乱的不断发生、信用违约的频繁发生,使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加困难。
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年),在2018年第四季度的437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有587家被评为高风险,占13.5%,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体而言,中国金融发展能力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即便如此,我们也必须对金融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保持高度的警惕,及早计划、处理和化解。在新闻发布会上,还确定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九项重点任务,包括:稳健处置高风险机构;继续拆除影子银行,大力减少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死灰复燃;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违法违规金融集团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清理资产,挽回损失,改革重组;进一步推进同业拆借专项整治,做好现有资产处置、封闭机构退出和机构转型工作。
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监管部门的具体工作,都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只有采取所有措施,金融风险才能得到有效化解。尽管今年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斗争的最后一年,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压缩各方的责任。首先,有必要压缩金融机构自救的主要责任。金融机构中存在风险的股东应及时补充资本并承担损失。同时,更重要的是改善公司治理。“三会一层”要严格履行职责,各负其责,采取稳定资金来源、控制资产扩张、清理可变现资产处置、增加头寸自救等措施。其次,地方政府应承担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地方法人机构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当地政府应主动及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风险化解和处置方案。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改革和重组的实施,另一方面,要从资金和税收上给予支持,并在资产收缴方面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第三,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处置”的原则,督促高风险金融机构调整债务结构,控制资产侧扩张,加强资产回收,增加流动性。严格管理金融机构股东,压缩大股东和高管人员的自助责任。同时,要依法查处重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地方政府和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金融风险。要大力整顿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清理和取缔擅自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和活动。坚持预防与防范相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推进非法金融活动全产业链、全生态链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构筑风险“防火墙”,严格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向银行和保险机构蔓延。
标题:李凤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须压实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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