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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专栏作家、媒体评论员谭浩军

1月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珠海市银龙集团于2018年11月6日诉前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要求对被告金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董明珠价值14,362,32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珠海银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保函提供担保。

经审查,西城区法院认为,珠海银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对被申请人金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价值1436232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这项裁决应立即执行。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得中止裁决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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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珠海银龙的“内讧”不仅公开,而且升级。最终,这是董明珠应对银龙大股东挑战的关键时刻。

作为一个坚强的女人,虽然董明珠很坚强,有些人不喜欢。然而,像财产保护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谁知道呢,但在投资珠海银龙后,房产被保留了下来。这无疑是董明珠的一大耻辱。本来我想造一辆车,我为银龙做了大量的投资和帮助,但是因为我和大股东相处不好,产生了很深的矛盾。因此,董明珠不应该放弃,当它的财产是保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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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如果我们不放弃,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反击?众所周知,在银龙,董明珠只是一个小股东。很难说小股东能做多少,他们有多少发言权。不是说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10亿元吗?为什么要保留没有挪用资金的小股东的资产?哪些事情是不清楚和不清楚的?

众所周知,为了银龙,董明珠曾经标榜格力的小股东,声称要惩罚没有分红的小股东。现在看来,小股东投资银龙比董明珠更理性,眼光也更长远。否则,为什么董明珠如此强烈地想投资银龙,而小股东却坚决反对呢?现在,我不知道董明珠是否已经意识到,小股东的话仍然需要被听到和比较。

购买或投资一个企业不仅取决于其产品,还取决于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如果人不好,产品好,就不要投资。就像李晶一样,它曾经是如此美丽。但是,如果人不好,企业就会倒下。老板是个赌徒,而李晶只能出现在目前的悲惨局面中。

同样,珠海银龙的大股东也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你如何能与这样的老板成功合作,投资这样一个老板控制的企业,你又如何能造出一辆车?因此,董明珠面临的不仅是1000多万资产的保全,还有其他投资资金的损失。不仅如此,还伤了刘和王健林。

坚强有时取决于何时、何时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处处坚强只会让你变成一个女巫,总有一天你会受苦。现在,董明珠不是正面临这样的尴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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