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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学技术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公开征求《科学技术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学技术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意见以来,市场对科学技术板块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最近,随着中国证监会召集行业专家、券商、基金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的代表讨论科技板块,这也意味着科技板块离市场越来越近。
科委最大的制度创新是试点注册制度。根据《实施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对科技板块企业上市进行审核。具体而言,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企业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申请,审查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既定程序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因此,科学技术委员会注册制度的试点不仅仅是一个“试点”。当证监会只负责注册工作时,审核企业上市的权力下放给交易所,这表明交易所已经开始行使原证监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职权。这不仅是市场监管的一大进步,也标志着证监会和交易所将开始回归职能。
然而,长期以来,证监会与交易所的职责和界限不清,导致市场监管角色错位。这一点在新股发行中最为明显。作为中国证监会,其主要职责应体现在市场监管上,如新股发行审核应由交易所负责。然而,中国证监会此前成立了一个审计委员会对企业上市进行审计,这不仅导致作为监管部门的中国证监会对企业上市“背书”,还经常引起质疑和批评。
a股市场的参与者包括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经纪人、俱乐部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包括高管)、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等。由于责任和定位的不同,只要每个参与者都能各司其职,各归其职,市场就会呈现出一片祥和的景象。但事实并非如此。
比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应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但现实是,许多独立董事已经成为“花瓶”,不仅不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甚至与大股东穿一条“裤子”。这些独立董事的角色明显错位,无法承担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任。另一个例子是中介机构,如经纪公司、俱乐部和律师事务所,它们在提供服务时应该“勤勉尽责”。然而,从许多造假上市的公司以及造假年报的公司来看,一些中介机构在实践中与“勤勉尽责”一词仍有很大差距。
为了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则为基础的市场,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此前,新股市场化发行演变为“三高”,监管部门不得不给予窗口指导,设定23倍市盈率的红线,这与相关参与者未能回归职责密切相关。上市公司希望圈钱,而中介经纪公司希望获得更多的赞助和承销费用,这成为“三高”背后的最大驱动力。在这种背景下,发行人和券商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整个市场的利益,这显然是有争议的。
为了使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回归到他们的职责中来,对于监管者来说,有必要让“凯撒回归凯撒,上帝回归上帝”,而证监会和交易所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各司其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必须履行其勤勉和责任的职责;对于上市公司,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遵守规章制度;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应该遵守法律。无论是监管者还是其他参与者,任何失职或违规行为都必须受到惩罚。
为了使中介机构履行职责,需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尽管惩罚非法中介是必要的,但不建立一个准入制度显然是致命的。例如,在一些履行审计职责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其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许多财务欺诈。对于这样一个不守纪律的俱乐部,其证券资格应该被取消,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惩罚”。
也有必要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则为基础的市场,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并大幅增加违规成本。a股市场的弊端之一是违规成本低,这与法治相悖,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要建立一个法治的市场而不付出高昂的违规成本几乎是不可能的。为大幅增加违规成本,应努力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
标题:曹中铭:股市如何才能实现市场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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