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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立财经作家,专栏作家皮海舟
1月18日,翔园文化(600576,临床单元)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17件。根据“判决”的判决,被告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人民币48.8万元;赵伟对本案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一宣布,舆论一片欢呼,认为股东们在一审中赢了赵薇。一些舆论称,投资者最终赢得了针对上市公司的诉讼。公众舆论如此欢呼的原因可能是赵薇的“明星效应”。毕竟,赵薇是第一个明星成为资本市场被告、股东胜诉的案例。
尽管有赵薇的“明星效应”,在股东诉祥源文化和赵薇的案件中,股东的胜利没有悬念,这是完全出乎意料的。此外,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并最终胜诉。股票市场的案例很多,而襄垣文化的案例绝不是第一个。
投资者打赢赵薇官司的原因是没有悬念,因为监管部门已经对赵薇收购万佳文化(祥源文化的前身)做出了最终决定——空手套白狼。早在去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就对“万家文化收购案”中的“空手套白狼”问题对黄有龙和赵薇发出了罚款。包括对万家文化的罚款60万元;卫龙媒体罚款60万元;黄有龙和赵薇分别被罚款30万元。与此同时,黄有龙和赵薇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五年。
正是因为中国证监会的“利剑”,投资者赢得赵薇案只是一个法律程序问题。虽然股东的胜利只是一审,翔远文化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已考虑上诉,但这也只是一个法律程序问题,股东的最终胜利是可以预料的。
但尽管如此,尽管投资者可以打赢赵薇一案,但投资者仍算不上真正的赢家。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17份民事判决书,股东的赔偿金额仅为48.8万元。据襄垣文化公告,截至目前,襄垣文化共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511件(其中1件已撤回),诉讼总金额6054.19万元,其中一审判决17件,其他案件尚未审理。因此,即使所有这些案件都上了法庭,所有的股东都胜诉,祥源文化和赵薇的赔偿也只有6054.19万元,这显然不是赵薇的“空手套白狼案”给投资者带来的真正损失。
赵薇的《空手套白狼》引起了当时万佳文化的股价上涨,万佳文化的股价达到了当时最高的25元。收购终止后,2017年6月2日,万佳文化股价跌至8.85元的最低点,该股流通市值损失77.49亿元。投资者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这显然不能用6054.19万元的赔偿来补偿。
投资者索赔的金额远低于股票市值损失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制度不合理。例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股东主张的时间范围是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的21个交易日内购买万佳文化股份。2月27日持股的股东可以获得补偿。如果他们在2017年3月16日前出售,他们可以获得损失补偿。如果他们在2017年3月16日之后出售,他们将根据每股进行统一。这种决心显然有其不合理性。不仅许多投资者被排除在索赔范围之外,而且15.50元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也减少了投资者的实际损失。
当然,更重要的是,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还没有出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集体诉讼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最有效的制度。然而,a股市场并没有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在a股市场,无论是谁起诉,胜诉后都会受益。因此,因担心麻烦和其他原因而不起诉的投资者无法获得赔偿。如果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只要股东的诉讼胜诉,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就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是这样的话,在股东起诉祥源文化和赵薇的案件中,一旦股东最终胜诉,祥源文化和赵薇将不会赔偿投资者6000万元,恐怕6亿元也不能完全赔偿投资者。在这方面,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合理使赵薇和襄垣文化成为真正的赢家。
因此,就投资者损失赔偿而言,投资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寻求赔偿,但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在这个问题上,我希望司法部门和监察部门能够积极携手,争取早日在制度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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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皮海洲:股民赢了赵薇 赵薇赢了制度 另类“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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