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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市场化原则和科技局的公开透明承诺已初步得到有效体现。这一原则和精神是科学技术委员会实现“从0到1”并行的根本保证和遵循。
科技板块上市申请受理和询价工作有序推进,市场各方预期清晰稳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市场化原则和科技局的公开透明承诺已初步得到有效体现。这一原则和精神是科学技术委员会实现“从0到1”并行的根本保证和遵循。
科技创新板制度改革将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宽容和支持,以及申请、审查、发行、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全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并赋予市场选择权。首先,我们应该注重信息披露。本所关注投资者需求,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角度进行审计查询,督促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第二是促进审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审计准则的统一和公开,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并实施全过程电子审计,及时向社会公布验收、审计进展、上级市委会议等关键节点的审计进度计划,增强审计结果的确定性;及时披露交易所的审计查询以及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内容,增加审计过程的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审计时限,稳定市场预期。第三,要强化中介责任。突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控制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推进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尽职尽责和审慎核查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把关人”作用。第四,加强事件前后全过程的监督。
鉴于科技板块的定位和功能,《科技板块上市规则》设定了一系列更具包容性的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特点的上市标准。成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上市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根据公布的名单,委员会成员来源广泛,有来自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高科技行业的业内人士,以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代表为主体,辅以具有充分市场代表性的监管机构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重点在于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而企业是否符合科技板块上市条件将由委员会专家和市场专业人士来判断。
总之,科学技术委员会不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选择的,而是由市场和投资者选择的。在整个审核过程中,本所将更多地与保荐人打交道,重点关注保荐人对发行人的评价,判断其是否客观合理,并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技创新局的定位咨询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有了它,科技局将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的投资制度,建立实践评估机制,通过商业约束和声誉约束进一步发挥保荐人对科技企业的选择作用。在市场化和透明度的帮助下,市场各方的尽职调查有望得到更好的落实。
科技板块的市场化原则也体现在板块正式开放后的交易模式和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上。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科技局将引入一系列更符合创新型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的制度安排。科技局建立了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制度和更加市场化、更加高效便捷的并购重组制度。在交易方面,科技局适当放宽了价格限制,优化了证券借贷交易机制,为市场提供了更高效的“卖出空”能力,提高了市场定价效率,改善了“单边市场”问题,促进市场更有效地发挥其价值发现功能。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化、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不受外部市场压力的干扰,科技局就能始终呼应科技创新的脉搏,满足中国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一个思想开放、宽容大度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一定会实现稳定和光明的未来。
标题:中国证券报:坚持市场化原则 让科创板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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