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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一对一的数据收集侵权已经转变为相关的综合侵权。因此,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近日,据《新京报》报道,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备信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个人信息收集最少的原则,《守则》规定了通过16种常用的移动应用,如金融借贷、网上汽车相关和短片,为用户收集必要信息的范围。例如,金融借贷应用程序的基本业务功能不应强制阅读用户地址簿,设备信息只能用于安全目的。
在大数据时代,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变得更有价值,商家被鼓励通过隐蔽或强制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而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关注软件的使用。
去年年底,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关于移动应用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专家评估会议。根据技术测试和用户报告,多达14个主流应用存在问题,如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以及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包括qq音乐、酷乐、网易新闻和快手等热门应用。具体涉及的隐私问题包括过度申请短信功能、过度申请录音功能、过度申请通讯录功能等。这些软件被广泛使用,消费者没有意识到他们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英国哲学家边沁曾提出“圆监狱”的概念。在一个经济和人性化的地方,观察者只需要站在圆形监狱中心的了望塔上就可以看到整个监狱。如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软件的盛行,数字时代的“环形监狱”正在逐步形成,数据所有者只是从个人信息的制高点看着每个用户,安排每个用户的轨迹。
国家规定了app收集客户信息的必要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大数据的无界性赋予了软件开发人员“窥视私人领域”的权利,通过大数据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断侵入私人领域,并将私人数据暴露给公共领域。强制定义必要的信息收集范围,可以有效抑制应用程序的“手”,防止软件侵入个人领域,减少软件不必要的信息获取,进而阻碍软件更全面地进行用户画像,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
然而,要消除大数据对个人隐私的威胁,仅仅控制应用程序的“手”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数据收集中的侵权行为外,数据删除中的侵权行为更为严重。
欧盟在2012年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首次提出了“被遗忘的权利”。“被遗忘的权利”是用户删除其信息的权利。用户有权要求数据控制器永久删除他们所有的个人数据,并有权被网络数据遗忘。然而,中国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对这一权利给予足够的重视。历史数据的意义在于“历史会重演”,这意味着数据所有者可以从消费者以前的数据中合理地推断出用户的行为,并为用户画像。因此,在注意保护新数据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旧数据。
我国居民的隐私权观念不强,这是隐私权经常被侵犯的原因之一。因此,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的理念非常重要。传统时代的个人隐私是基于实体的,所以消费者只需要管理他们的身份证和病历。然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是隐蔽性、碎片化和共享性,并且没有物理对象作为载体。消费者不知道他们的个人数据何时会被收集、共享和使用。因此,有必要增强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观念,树立个人隐私是其自身重要财产的观念,提高对私人空和公共空的警惕性,并提高对侵权的敏感性。
当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也是必要的。在大数据时代,侵犯个人隐私的主体变得更加多样化,侵犯手段变得更加微妙和复杂。一对一的数据收集侵权已经转化为相关的综合侵权,因此完善相关的监管体系是不可或缺的。
据信,强制定义应用程序的必要信息收集范围的最重要意义在于约束相关企业行为,并声明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再是软件开发人员的最终决定,而是用户掌握个人信息的主动权。
标题:盘和林:大数据时代须破除“圆形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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