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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彻底取消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华经营范围的限制。这是外国公司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赢得的一个真正的“鸡蛋”。此前,中国在世博会上宣布了五项继续扩大开放的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是近三年来国务院发布的第四份利用外资文件,提出了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的20项政策措施,无疑增强了外商投资企业在华经营的信心。
上述意见明确降低了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行、保险机构及开展相关业务的量化准入条件,取消了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及分支机构的总资产要求,取消了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经营年限和总资产要求。同时,扩大股东投资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的范围,取消中外合资银行的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机构。此外,我们将继续支持按照境内外一致的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到2020年,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寿险公司所持外资股比例不得超过51%的限制将被取消。这些措施标志着中国的金融开放再次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至于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华经营范围的限制,笔者认为此举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带来积极变化,对消费者来说是一大利好。这不仅可以丰富市场供给,促进金融改革,还可以发挥鲶鱼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国外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也可以被国内一些相关机构借鉴,从而完成巨大的变革,这对中国消费者也大有裨益。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完全取消后,必将进一步激发当地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这对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现实意义。
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此举将极大地改善外资在华的经营环境,增强外资的信心,进一步拓宽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促进外资银行为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重要的是,此举还将有助于吸引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这将推动中国金融机构的创新和R&D热情,为国内消费者创造更加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很多人认为外资金融机构的冲击会对中国金融业产生影响。但是作者认为这种影响是非常有限的。从国际经验来看,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提高我国相关金融机构的经营绩效和稳定性。据清辉智库统计,在2001年至2016年的15年间,德、日、巴银行资本充足率稳步上升,分别从4.3%、3.9%和8.9%上升至6.0%、5.5%和9.3%。同时,外资银行并没有影响到国内银行在三国的主导地位。2016年,德国、日本和巴西的外资银行资产分别占29.6%、3.8%和11.2%,而国内银行仍占据主导地位。事实上,从国情来看,这种现象在中国也是适用的。
在大多数外资企业眼中,中国市场仍是一片“蓝海”,巨大的消费潜力远未完全释放,中国对海外企业的吸引力日益增强。未来,随着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中产阶级的迅速崛起以及消费者对高质量和高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些有利因素正在推动中国消费进一步升级,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世界贸易和经济增长扩大了/0/。因此,全球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前景充满信心和决心。
在当前形势下,笔者认为《意见》的颁布对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效率,进一步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总体而言,《意见》有许多亮点,主要体现在加快金融业开放,优先在中西部地区设立一批综合保税区。就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而言,未来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的禁令后,外资融资成本将大幅降低,综合效益将大幅提高。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未来对外开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仍然比以往更大:一是来自外部的影响明显加大,如何保证国内市场的平稳运行成为当务之急。第二,在对外开放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背景下,如何调整国内产业重心成为一个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全球产业分工日益深化,国际竞争激烈。然而,遇到困难和挑战是正常的。关键是要坚定决心和信心,通过改革创新和重点突破,一个一个来应对,化困难、化挑战为机遇。
标题:宋清辉:我国金融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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