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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完成证券法修改的时机已经成熟。此外,鉴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和金融创新的频繁变化,有必要增加证券法的修订频率,分阶段进行完善和补充,为市场各方的可持续发展打开法律保护伞。

《证券法》修订草案有其自身的“明星光环”,而“第四次试行”的趋势引起了整个市场的关注。昨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果不出意外,修订草案的内容将很有可能在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证券法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它的修订关系到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决定了资本市场长期法治化的方向。现行《证券法》的修订历时较长。自2015年一读以来,已经过去了四年。参与修法的人员认真修法,多次赴上海、深圳考察、听取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就修法草案交换意见,共同研究。之所以如此重视,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的修改涉及面广,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各方达成共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特别是2015年股市的异常波动暴露了资本市场的诸多问题,仅靠小修小补无法满足市场改革的需求。

证券时报头版评论:证券法完成修订时机成熟

此次“第四次审理”备受关注,期待已久的证券发行制度、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非法证券成本大幅增加等问题都被提及,这不仅确立了证券发行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也给出了全面实施登记制度的实施步骤,为市场部门和证券品种逐步实施登记制度留下了合法的空空间;明确证券法的域外适用效力,凡扰乱国内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均应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鉴于个人投资者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成本较高,起诉意愿较弱,本文提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受损投资者按照“明示回避、默示参与”的规则向法院登记,并提起代表人诉讼。这弥补了资本市场民事赔偿的不足,从法治的高度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次审查的重点是大幅提高对证券违规行为的处罚。一至十倍的处罚标准和2000万元的处罚金额,大大增加了证券违法行为的成本,这无疑将严惩和震慑违法行为人。

证券时报头版评论:证券法完成修订时机成熟

总体而言,完成证券法修改的时机已经成熟。此外,鉴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和金融创新的频繁变化,有必要增加证券法的修订频率,分阶段进行完善和补充,为市场各方的可持续发展打开法律保护伞。

标题:证券时报头版评论:证券法完成修订时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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