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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自贸试验区全面试点“两证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实现企业相关营业执照事项的全覆盖。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分级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所有营业执照项目纳入清单。名单应定期调整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在名单之外,企业不得违反规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独立经营。
“许可证”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金钥匙”。所谓“照片”是指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书”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按照我国的法定程序,企业只有在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中所称的“许可分离”是指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与可分离执照的分离,即先赋予市场主体资格,再适用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一定的逻辑合理性。笔者认为,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全覆盖的“证照分离”试点改革意义重大,不仅可以区分行政登记和行政许可,还可以将商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归还给自己,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使商主体的设立更加便利。中央政府大力推进这项改革,最终目标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近年来,中国一直在深化“分配诉讼”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打击“准入不准营”等,并不断加大改革力度。2015年12月,上海自由贸易区启动了“许可证分离”试点改革。到2017年9月,在浦东新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除上海以外的中国其他10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10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证照分离”改革。从当年11月10日起,国务院决定对全国首批106个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许可证分离”改革,直接取消。通过审批、核准和备案、履行通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与可分离的执照“证书”分离开来,实现了中国商业体制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机构交易成本,启动企业获得营业执照的时间大大缩短。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自贸区再次在这一制度创新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起到了“示范”的作用。根据清辉智库的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国有18个自由贸易区,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和四川。笔者认为,自由贸易区在这一改革中起到了“先锋”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改变了行政理念,产生了多重叠加效应,可谓受益匪浅;同时,这一举措对FTZ的建设和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探索行政审批制度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形成大量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实践经验。作者认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促进商品、服务、人才、资本和信息的便捷自由流动,从要素开放上升到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开放。这是新时期中国在投资、贸易、金融、外资服务和管理等领域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高地。
事实上,推行“许可证分离”改革是推进“配送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一项重要综合改革。它响应了企业“申请许可证容易”、“准入不准营”等现实需求,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过去,群众“跑腿”、“磨嘴”、“说得不好”、“脸色难看”的现象很普遍。这种“证照分离”的改革可以说给企业和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可以当场获得,服务态度更加热情。还可以发现,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清理行政许可、取消审批等措施,使市场完全回归市场。
更重要的是,“证照分离”的改革力度很大,涉及面很广,改革的障碍和困难较多,但仍取得了三大成就,取得了与以往改革完全不同的效果。一是政府审批模式进一步转变,从严格审批的准入前审批逐步转变为基于信用的事后监管;二是经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三是形成了大量可以复制和推广的成功经验,今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使改革真正落到实处。
展望未来,笔者认为“证照分离”的改革将涵盖未来更广泛的发展。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自贸区的经济运行质量,还将带动全国商业环境的不断优化,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标题:宋清辉:证照分离全覆盖 自贸区制度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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