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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国务院金融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周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新兴的金融业态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元化、多渠道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违规操作和金融违规行为。他强调,参与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准入门槛和特许经营。
周认为,互联网企业只有获准参与金融市场活动后才能运营,这有利于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对于深化金融业态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形式的可持续发展,周认为,要鼓励和引导互联网企业加大对金融交易平台标准化的投入,使交易平台的操作程序、交易价格、收入保障和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有利于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监管;对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规范和监管,使其简单易懂、方便高效;要调动和激发互联网金融交易市场主体的活力,鼓励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实现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与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沙箱监管模式,金融监管部门应坚持事前监管、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应用金融监管技术提供高质量的金融监管服务;要进一步推进国家信用体系数据库建设和全国网络覆盖;要落实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普惠金融服务健康发展。
周还指出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一些混乱和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传统金融风险,以及市场准入门槛低、负债率高、虚假投资和理财、金融传销和非法集资等风险。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监管当局应加快监管步伐。”周表示,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金融业态的监管,尤其要防范风险。
首先,监管当局应妥善处理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当前,金融监管应把市场行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伤害消费者的行为,关闭金融欺诈机构,真正让监管者长牙,让违规者胆战心惊。要制定科学的监管规则,不仅要鼓励市场机构的发展,还要严格防范金融交易中的违规风险,确保新金融业态的稳定发展。第二,加强对网络金融市场的监管,倾斜监管资源,发现、防范和应对风险。关键是要解决监管机构的数据、算法和计算能力不足的问题。第三,充分发挥科技监管作用,实施精细化监管,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技术水平和能力,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改进监管方法。金融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趋势。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加快监管科技建设,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应对新金融、新技术、新业务形式给金融监管和社会管理带来的挑战。
标题:(五道口论坛)周延礼:互联网金融需有准入门槛、持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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