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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创新农村治理体制,走农村善治之路”,这被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振兴的七条具体路径之一。“善治”的概念自古就有,即善治,但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走农村善治之路”。

我们为什么要提出良好的农村治理?因为,在当前的乡村治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不完善,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农村治理的制度机制不完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群众参与不足;“空集中”、“三个留守”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一些村庄债务沉重,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低,导致城乡差距较大;一些宗族势力干预乡村治理,影响乡村的和谐与稳定。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何要提出乡村善治?

农村善治的目标是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体系。这是一个更加完善、有效、多元治理的新型农村治理体系。自治是乡村治理制度的基础。中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村民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如果农村自治做得好,农民的积极性可以得到充分的激发;法治是乡村治理制度的保障,乡村治理必须法制化。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实行自治,才有法律可循,才有秩序;德治是乡村治理的支撑,有利于提高自治和法治的效率,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自治、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最终实现农村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把党的领导放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首位。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何要提出乡村善治?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经济日报记者乔)

标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何要提出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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