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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最近颁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办法》全面强化了对委托贷款的诸多要求,旨在引导委托贷款的来源回归。
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被监管和市场视为三大表外业务。根据央行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截至2017年9月底,委托贷款存量为13.88万亿元,占171.23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的8.11%。除1000亿元贷款外,委托贷款是社会融资的第三大来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委托贷款也是穆迪等国际评级机构指出的“核心影子银行”。纵观金融市场的历史,委托贷款作为一种纯粹的中介业务的代理产品,一直被与“边际球”、“逃避监管”和“杠杆”等贬义词联系在一起。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监管机构一直在发布文件来监管此类业务。
这是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委托贷款”比例很小。大部分所谓的“委托贷款”实际上是银行理财通过各种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投资,然后企业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投资于非标准化的债务资产;或者资产管理计划借入银行委托贷款投资不规范;或者企业通过委托贷款投资非标准贷款,银行购买企业的委托贷款债权等。在这种形式下,银行规避了信贷规模和限制领域信贷投资的约束,非标准规模大幅下降,“影子银行”的隐性风险上升。近年来,委托贷款频频违约,风险逐渐暴露。
在赢得关键领域风险防范之战的背景下,对信托和银行等传统行业进行去杠杆化、对金融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去杠杆化是大势所趋。《办法》的颁布,从某种意义上切断了现有金融市场平台齐全、渠道多样、产品丰富的“变味”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遏制银行业脱离现实、虚拟现实的趋势,使金融体系内原本转移的资金逐步回归实体经济,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李林銮)
标题:如何引导委贷业务回归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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