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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方三会”中,银监会和保监会合二为一,证监会得以保留。这表明中国证监会更有必要利用其难得的条件,更好地独立发挥监管作用,做好为推进注册制度改革创造条件的工作。
如果说全国人大期间的证券市场改革有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话,我认为,那就是为实现登记制度创造条件。
为什么登记制度改革被授权再延长两年?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回答了四个“不”。他在出席CPPCC经济集团会议时表示,中国资本市场20多年的发展仍然存在市场主体不成熟、监管体系不完善、交易体系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但是,他认为,推迟并不意味着不实行登记制度,而是“实行登记制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必要就地解决上述问题,形成条件后再实行登记制度。”
“创造条件实行登记制度”的声明不是严副主席提出的。事实上,不仅“十三五”规划草案提出要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证监会主席刘上任时也曾说过“登记制度不能由一兵一卒来做”,“搞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为登记制度改革创造极其有利的条件”。严的重访无非是再次明确地告诉人们,户籍制度的改革并没有放弃,而是在创造条件前进的道路上。
在为注册制度改革创造条件的道路上,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富士康ipo以36天的超高速完成了申请会议。为支持“独角兽”这一“四新”企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上市,证监会将在《证券法》尚未修订到位的情况下,陆续出台一些改革力度较大的措施,“努力提高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如果"独角兽"在未来除了ipo之外还可以拥有cdr,并且除了"分享不同的权利",他们还可以有条件地接受未实现的利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等于为登记制度改革开辟了道路,架起了一座桥梁,开辟了一条更具“包容性和适应性”的新路。
在创造条件推进的道路上,登记制度改革离不开严格监督和严格执法的护航。中国证监会在加大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并购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退市机制,特别是重大违规行为的强制退市机制,让人们可以切实看到,过去的退市实际上正在转变为退市。可以相信,如果这些方面存在的大问题能够逐步得到解决,将会在市场体制、市场机制、市场秩序和市场诚信等方面为登记制度改革的稳步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在创造条件的道路上,登记制度的改革也是顺应法律的需要。虽然《证券法》仍在修订中,有关虚假信息披露、虚假上市处罚和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仍需完善,但注册制度改革不应操之过急。如果说资本市场的严格监管和规范等同于制度建设中的“破格”,那么,从长远来看,“立”在其中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结合薄弱环节监管体系建设的实践,可以更好地推进证券法的修订,从而在法律保护更加完整有效的情况下,加强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及时查处,将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登记制度的实施创造条件,使其不至于成为空式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银监会和保监会被纳入“一方三会”,而证监会仍被保留。这不仅表明发展当前资本市场的任务十分艰巨,而且仍然需要保留一个独立的监管机制;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这正是为今后更好地推动登记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正因为中国证监会在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包括与新经济对接)方面有着特别重要的使命,中国证监会更有必要利用其难得的条件,更好地独立发挥监管作用,不失时机地为推进注册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标题:黄湘源:注册制改革正在创造条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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